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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和《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实施方案》有关要求,研究制定了《县农村全面开展村庄清洁行动提升村容村貌行动三年实施方案》,印发了《县清洁村庄评估管理办法》等一系列文件推进保障清洁行动的持续性和制度化。尤其自2020年以来在县农业农村局新的领导班子带领下,高度重视,精心部署,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安排推进村庄清洁行动工作,以“干干净净迎小康”为主题,紧紧围绕“三清一改”,深入开展村庄清洁行动,并结合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找差距、补短板,通过全县上下的共同努力,清洁行动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工作开展情况和取得的成效报告如下。
1.对标“三清一改”,按照立足“清”、聚焦“保”、着力“改”、促进“美”的总体思路,对村庄整体面貌进行了提升。分别组织开展了,“春季五一战役”、“夏季战役”、“秋季十一战役”“冬季战役”等系列村庄清洁行动。截至目前,清理存量垃圾5.2吨,清理卫生死角1.8万处,清理乱搭乱建0.58万个,清理村内水塘数量750余口,清理村内沟渠625公里;
发放宣传资料数量15万份;
出动宣传车5000多辆次,张贴宣传标语数量2000条;
发动农民群众投工投劳20万人次;我县在全市农村人居环境“清洁村庄”星级村创建活动中,第一批验收达到“五星级”以上的行政村共计43个(5星级30个、6星级13个)。
2.创建“美丽庭院”。按照县委县政府的部署、全局干部积极参与“回乡村、靓庭院、助振兴”活动;
全局共帮包建成“美丽庭院”示范户147户。
3、充分发挥监督促进作用、不定期对道路沿线村庄及重点村庄进行自查及时发现问题并整改,同时对接市网格监督员进行每月一次的不同村庄的检查,督促基层对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常抓不松懈。
1.充分发动群众。村庄清洁行动能否取得实效,能否保持常态长效,很大决定于群众的参与度。充分发挥了村级大喇叭和宣传车小喇叭的作用,提高了群众知晓率,引导群众提高积极参与,自觉养成良好生活习惯,自觉配合、参与村庄清洁工作,营造“人人参与、家家行动、户户受益”的浓厚氛围。
2.加强督导调度。由相关部门抽调精干力量组成了联合督导组进行专项督导,每周对17个镇街督导一次,对发现的问题建立台账,实行销号制,切实督促镇街整改落实到位。建立了月通报制度,对于整改不到位的镇街进行通报,对多次督导不起作用的镇街,及时上报,由包联县级领导进行调度。
1、提升群众素质没有奖惩措施、基层管控能力缺乏。部分农村群众的公共卫生意识薄弱,农村乱堆乱放,乱扔乱倒等陋习仍有发生,与上级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垃圾清运不及时等问题依然存在,工作还需进一步加大力度。
2、长效机制未真正建立。虽然前期下大力气进行了治理,但是环境卫生工作是一项长期坚持的工作,有些村庄没能长期坚持,治理效果出现了反弹。
1.工作目标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宜居乡村,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一项重要任务,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事关广大农民根本福祉,事关农村社会文明和谐。按照上级统一部署、组织开展好,“春季五一战役”、“夏季战役”、“秋季十一战役”、“冬季战役”等系列村庄清洁行动,全力提升村容村貌,扎实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2.推进措施
(1)申请资金保障。要在政策和资金上加大对农村环境卫生基础设施的投入,并争取设立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专项基金。
(2)加快推进建立“镇级监管、村级实施、农户落实”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分级负责机制,坚持“党政同责,一体推进”原则,明确责任。建立范围清晰、内容具体、责任明确的镇村户、农村环境三级网格管理体系,实行网格长负责制。镇级网格,镇主要负责人负责全镇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村级网格,副科干部和村支部书记包行政村,一般包村干部包自然村,负责牵头抓好本网格内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落实,村内农户负责本街道或胡同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3.强化宣传。动员社会各界积极投身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教育广大群众树立环保新理念,倡导群众生产生活方式转变。各村依据村规民约积极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引导广大农村居民树立农村环境共治保护思维,增强治村规民约对农村居民生活方式的约束力,提高农村居民环境自治自律意识,建立“自我组织、自我维护、自我管理”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自治模式。各村要重视红黑榜对村民的促进作用,努力形成人人关注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支持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参与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工作局面,农村人居环境得到持续有效改善,建设美丽宜居的社会主义新农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