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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情况的调查

时间:2023-09-14 14:50:07|浏览次数:|

关于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情况调查及分析  

摘要:随着我国老龄人口增加,农村老龄化程度加深,社会老年问题凸显。而农村养老保险作为农村养老的基本制度,是我国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将为我国农民今后的养老提供基本的养老保障。今后农民要享受相对较高水平的社会养老待遇,主要靠参加养老保险制度来实现。因此只有建立和完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才能有效维护农村社会安定稳定,推动农业发展,彻底解决农民老龄化的问题。  

关键词:新型养老保险  农民  农村  

一、  问题的提出及展开  

据有关资料显示:2010年我国60岁老龄人口已达总人口12.3%,65岁以上则有8.1%。老龄化程度的加深,农村人口老龄化尤为严重。改革开放以来,农村青壮年纷纷外出打工,农村只剩下留守儿童和老人,这严重危害到农村经济的发展,更进一步加大了城乡收入差距。因此,此次调查旨在摸清我国农村新型养老保险的实施状况,并对其中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政策建议。  

本次调查共发放问卷66份,回收50份,占75.6%,其中有效问卷50份。  

二、  调查结果  

(一)、调查对象及其基本情况  

1.调查对象基本情况。  

其中男30人,女20人,调查人为重庆本地。学历情况如下:小学及其以下42.0%,初中34.0%,高中及中专10.0%,大专及其以上12.0%。  

2.婚姻及家庭状况。  

调查者中未婚16.0%,已婚无子女4.0%,已婚有子女78.0%,调查人员大部分为已婚人员。其中未婚子女与父母合住者15人,已婚夫妻与子女合住15人,婚后父母与子女孙子女合住8人,已婚无子女6人,已婚和未婚兄弟姐妹与父母同住3人,其他3人,由此可见,我国农民的家庭居住情况较为复杂,但以子女和父母共同居住为主,这反映了我国家庭赡养为主的传统养老体制。  

3.收入状况。  

图一为所调查人员的年均人纯收入情况,平均人均年纯收入3413.26元,可以看出农民总体收入偏低,支付能力低,养老保险基金的资本积累成了养老保险制度建立的关键性问题,政府买单的可能性增大。  

        

图一

        

60岁以上老人的收入来源中,劳动收入和老人的养老储蓄是老人生活的主要收入来源,均有40%。而其他的子女的供养,农村养老保险,非农业收入和政府与集体的援助都只占很小的一部分,养老保险仍以家庭赡养和土地保障为主,这和我国逐渐发展起来的经济社会状况不相符合,同国际养老保险和社会保障制度还有很大差距。  

(二)、现有农村养老保障现状调查。  

1.农民参加现有农村养老保险类型调查。据调查如图二显示,现有农村养老保险体系中,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为农民主要养老保险方式,占到58.0%,而商业保险和职业保险农民工养老保险等专业性保险所占比重均很小。这就是现有农村养老保险主要是靠政府推动,农民养老保险意识不足,商业保险发展也严重滞后。  

        

2.养老院情况。所调查人员中,当地有养老远的为58.0%,没有养老院的34.0%,正在筹建的8.0%。而调查者中38.0%的人愿意年老时住入养老院,因为习惯家里,想让子女照顾的38.0%,担心别人说子女不孝而不愿入住的8.0%,其他原因不愿入住的16.0%。这说明我国公民受传统思想影响,习惯几代同堂的传统生活方式,家庭对个人影响很大。  

3.对现有养老状况的满意程度。22.0%的人对现有老人生活感到满意,44.0%不太满意,30.0%不满意。不满意者居多数,足见养老保险发展之不足,因此人们亦对政府抱有很高期望。而现在对年老不能劳动是经济来源有些担心的有66.0%,非常担心的12.0%,不担心的仅为12.0%。这说明人们社会压力过大,对未来的生活预期有一种紧张和不安。  

4.对社会保障基本问题的看法。  

在对社会保险各具体类型的看法中,认为养老保险更重要的最高,达到42.0%,其次是医疗保险38.0%,低保等其他均不高,由此可见人们对养老保险的高期望,也从侧面反映了我国养老体制的缺失和不足。  

养老保险制度建立,人们对各社会主体所应承担的份额主要是认为应该政府、乡村和个人共同努力,如图三。这说明农民也很能理解政府的难处,不是一味的只求利益而不取分毫。政府更应该和农民合作,尽早建立起稳定有力的养老保险制度。  

        

(三)、新型农村养老保险的实行调查。  

1.调查显示,所调查中已经开展农村养老保险业务的有16.0%,未开展的有56.0%,而不清楚的28.0%,这说明养老保险的政策宣传不够多,不够深入,人民了解程度远远不足,参与性不高,新型养老保险的普及和推广工作均不过关。  

2.养老保险支出意愿。  

如图四所示,40.0%的人都希望支出预算控制在每年100元以内,农民的低收入决定了农民这种花小钱得到大实惠的心理,其实质还是农村经济的发展不足所致。政府更应该做好相关工作,找到政府、社会和个人都能接受的平衡点。  

        

3.对新型养老保险的看法。  

52.0%的人相信年老时能得到政府部门提供的养老金,表明了农民对于未来的预期和对政府的强烈信心。从人们对于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对自己的负担来看,60.0%的人都认为比较重,超过半数,而认为不重的仅为30.0%,由此可见,养老保险的收费问题仍待重新审视。  

从人们所关心的问题来看,个人缴费标准太高,担心年老时得到的养老金无法保证基本生活这两个问题成为大家关注最多的,分别有48.0%和50.0%,说明人们对于新型养老保险的了解不足以及对自己权益的保护心理。  

   

   

三、  当前新型农村养老保险现状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空账”问题  

2008年我国社会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空账运行规模已超过8000亿元,并以每年1000亿元的规模在扩大。专家测算,如果任其发展,待人口老龄化高峰到来时,当期养老金支付将面临巨大缺口。而造成的原因主要有:第一、个人缴费率低,农村经济发展不足,城乡差距拉大,农民收入过低, 无力支付养老保险金。第二、政府财政支出在养老保险金中所占比重较大,政府支出增长超过收入,造成巨大账户亏空。第三、养老基金管理制度不完善,未形成有效管理体系,随着经济的发展,养老基金在不断贬值和缩水。  

(二)、制度体系缺陷明显  

1.保障功能弱。参保人员缴费总额普遍较低,决定其养老金待遇不高,由此造成保障水平不高。此外养老金待遇的增长同经济增长不相适应,随着物价水平的变化,养老金可能存在的贬值缩水,难以吸引农民参保,更难以真正保证老年农民生活。  

2.政府责任的缺乏。政府官员将新型养老保险作为自身政绩工程,单纯追求投保率,甚至有采取强制措施迫使农民参保的不当的行为对于推动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发展产生不良影响。  

3.政府全面控制社会保障资源,商业保险发展滞后,私人组织和第三部门作用发挥不足。  

(三)、养老保险的区域性和统一性问题  

1.地方标准与国家标准的矛盾。新农保制度中国家统一性标准给了地方很大自主权,且“地方新农保”制度模式差异大,做法各异,要转换成“国家新农保”制度既要考虑模式之间的转换带来的转型成本,又要保障参保农村居民的利益不受损害。特别对于刚建立“地方新农保”的地方,不利于当地养老保险制度的稳定。更为重要的是,部分“地方新农保”模式先进,做法科学,如果统一转化成“国家新农保”模式,可能会造成地方的损失。  

2.统筹城乡,建立城乡统一的社会养老保障体系。城乡二元结构的形成存在已经严重影响了城乡社会政治经济的均衡发展,损害了社会公正的价值理念。城乡分割的社会保障模式也使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水平存在巨大差距。广大农民仍不能享受现代社会养老保障,不合理也不公平,这与社会保障制度演变的趋势也是背道而驰的。养老保险改革的城乡统筹更应该打破社会保障体系城乡分割的固有格局,实现社会保障制度的城乡衔接。  

四、  对新型养老保险问题的政策建议  

(一)、做好“开源”与“节流”,解决资金漏洞  

1.最根本的措施在于加快农村经济的发展,增加农民可支配性收入,使农民能够自己承担所需的养老金,这是提高养老保险费率的前提和基础。  

2.提高退休年龄和推迟就业年龄相结合的方法。提高退休年龄有助于减少支出,但同时会造成就业岗位不足,引发失业率上升,如果同时采取推迟就业年龄的办法,二者就能取长补短。因为提高职工就业的最低年龄,实际上减少了待业人数,同时对青少年进行教育或者职业培训,这样不但可以解决社会保障若干问题,对促进国民素质和劳动生产率的提高,都有非常重大的意义。  

3.提高养老保险缴费率,降低养老金替代率。提高个人缴费率是养老保险必经之路,这就要做好平衡,既要保证个人的生活,又要保证政府部门在养老保险方面的财政平衡。  

4.充分发挥私人部门和第三部门对于养老保险的巨大作用,减小政府压力。大力发展私人部门和第三部门在养老保险方面的作用,政府适当放权给私人部门和第三部门,利用社会闲散资金和资源,从而减小政府财政压力。  

(二)、基金管理制度化,有效化。  

要以效率和稳定的原则,加强养老保险基金自身的运营管理,实现基金保值增值。养老保险基金数额庞大,要维持其实际价值,不仅要依靠外部支持,更要依赖于自身的运营管理。要加强资金的运营管理,必须建立高效的基金经营机构。逐步建立专门的基金运营机构,使资金进入金融市场,参与社会投资,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以较低风险为代价进行运转,促进基金保值增值,通过其自我升值来弥补收支缺口,但在运营过程中,必须加强监督,严格处罚制度,才能真正保障基金安全。  

(三)、建立全国层面的制度衔接转换机制,促进城乡一体化养老保障制度的实现  

我国农村人口流动性较强,农村居民会经常存在身份转换,因而社会保险关系也要随之迁转。要确保制度间转换的规范化,维护转换制度者的利益,尽可能减少其因制度衔接转换而出现的损失。从目前各试点地方出台的细则看,制度衔接与转化地方化色彩较浓,不利于跨地区转接。因此,建议建立全国层面的制度衔接与转换机制,保障各制度间的平稳衔接与过渡,并促进城乡一体化养老保障制度的实现。  

(四)、加强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建设的宣传工作,坚持自愿参保的原则,不要用“参保率”作为考核基层工作的指标  

农民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知识的了解程度、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有关政策的态度、对当地政府的信任度及其年龄、文化程度、子女数、所在村的经济实力等,均会影响其是否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我们应加大宣传力度,加快试点,让群众看到实惠,提高农民参保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