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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的意见心得范文六篇

时间:2022-04-27 11:40:10|浏览次数:|

班子是一个汉语词语,指为执行一定任务而成立的组织,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的意见心得6篇 , 供大家参考选择。

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的意见心得6篇

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的意见心得篇1

浅析如何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和管理

对“一把手”监督难并不是一个新问题,而是一个老问题。现在有,过去也有。监督“一把手”难,有着许多深层次的因素。

一、监督意识淡薄因素。我国是一个经历了漫长封建社会发展阶段的国家,传统的特权思想、等级观念根深蒂固,潜移默化地影响着各级领导干部。

二、权力过于集中因素。由于权力过分集中“一把手”个人手中,加上权力运作缺乏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很容易出现个人专权局面。

三、监督管理不到位因素。长期以来,干部教育监督管理中普遍存在重使用、轻管理、弱监督的现象,致使对“一把手”的监督不能发挥应有的作用。

四、监督机制滞后因素。在监督主体、监督力量的协调方面,由于各种客观因素,还未能形成有效的监督机制。专门监督机关和监督部门对“一把手”的监督也缺乏明确的协调配合规则,因而没有形成对“一把手”的监督合力。

鉴于上述四个方面的因素,造成了对领导干部监督难以到位,力度不大。有些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成为上级监督不到、同级监督不了、下级不敢监督的“死角”。时间一长,不受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对 “一把手”实行有效的监督,我认为有一下几个方面:

一、加强防范教育,增强“一把手”自觉接受监督意识。

首先,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进一步坚持和完善党委(党组)议事规则和程序,做到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凡属重大决策、干部任免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等,必须经集体讨论,不准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

其次,进行监督意识的教育。监督意识包括两个方面,一是作为监督主体,要担负起监督的职责;二是作为监督客体,要自觉接受各方面的监督。

二、突出监督重点,增强对“一把手”权力监督的有效性。

一是慎重授权,严格把住各级“一把手”的选拔任用关。要建立纪检监察机关与组织部门的联系制度,纪检监察机关要经常向组织部门通报和提供干部廉洁自律方面的情况,为组织部门考核提拔“一把手”干部提供信息情况。组织部门对拟提拔“一把手”的干部在提交党委讨论前,应征求纪检监察机关意见,以防止素质不好的人走上领导岗位。

二是合理对“一把手”特别是直接掌握人、财、物支配权的“一把手”的权力作适当分解。把决策、执行、监督三权分离开来,形成相互制衡的关系,促进班子成员相互间的监督。

三是“一把手”须定期向上级党组织和下属干部群众专题报告廉洁自律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接受上级党组织的检查考核,接受群众的公开评议。

 三、盯住关键环节,增强对“一把手”权力监督的针对性。

一是有效监控重大事项决策权。重大事项必须由领导班子按决策程序、议事规则集体研究决定,不得由“一把手”个人说了算,确保决定真正代表大多数人的意见和愿意。

二是有效监控人事管理权。凡单位内部干部使用、调配,都必须严格执行干部管理工作的有关规定,由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不能由“一把手”暗箱操作。

三是有效监控财务支配权。完善财务审批监督制度,坚持大额度资金的使用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要加大会计集中核算制推行力度,强化财务监控。

四、完善监督机制,增强对“一把手”监督管理的协调性。

一是强化组织监督。要强化监督管理意识,纠正重选拔任用、轻任后监督的思想。

二是要加强监督协作,形成对“一把手”监督的合力。加强专门监督机关和监督部门间的协作,在监督层面上密切配合,并重视发挥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的作用,以建立全方位、多途径的监督网络,制约“一把手”权力的行使。

三是强化群众监督。坚持深化群众对“一把手”从政用权行为的监督,抓好政务、财务公开制度的落实,凡是与群众利益相关的事,实行公开办事制度,增强透明度,为群众了解情况、参与监督提供条件。

强化对“一把手”监督问题的基础是党内民主和人民民主,而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是一个逐步发展的历史过程。如何从我国的国情出发,在党的领导下,有步骤、有秩序地推进这项工作,还需要我们做出更多的探索。

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的意见心得篇2

一把手要强化自我监督意识

王祖和

近年来,为强化干部队伍建设各级党组织按照中央的要求,普遍加大了对领导干部特别是党政一把手的监督力度,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从近一段时间披露的干部违纪违法案件看,领导干部在一把手位置上犯错误的仍然较多,在犯错误的干部中所占比例之高、所犯错误性质之严重任然让人触目惊心。一把手自我要求不严、自我监督不够。一把手出现问题,不仅给所在地方的工作带来重大损失,有的还带坏了那里的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造成的影响和后果十分严重。因此,各级党政一把手在工作和生活中,都要带头从以下几个方面强化自我监督意识。

一是要不断地自觉进行世界观的改造,时刻用“三个代表”的要求对照自己、检查自己。理想信念决定领导干部的行为趋向,是人的一切行为的根基。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一旦扭曲,其行为就必然出现偏差。要经常打扫自己头脑中的灰尘,自觉进行世界观改造,用科学的理论武装自己,牢固树立共产主义人生观、价值观。要经常想一想“参加革命为什么,在领导岗位上干什么,将来身后应留点什么”,自觉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经常用“三个代表”的要求对照自己、检查自己,做“三个代表”的忠实实践者。

二是在行使职权时要加强自我监督。一把手行使权力要时时想到自己是人民的公仆,手中的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是用来为人民服务的,绝不能把市场经济的等价交换原则带到工作中来,不能利用手中的权力为自己谋取私利。要时时提醒自己是不是在严格按照组织原则办事,有没有违反组织规定的地方,重要问题有没有经过集体讨论。

三是在“灰色收入”面前要提高警惕并加强自我监督。“灰色收入”,主要是指党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其家属子女,利用机关工作人员职务上的便利或职务上的影响,接受的有关组织和个人的以各种名义赠送的礼金(包括现金及各种优价证卷)和贵重物品。“灰色收入”往往借助逢年过节、生病住院、子女上学、乔迁之喜等机会,以人情交往、礼尚往来、友好资助、感情投入等形式出现,隐藏性较强,人情味很浓,而且每次的数额一般不太大,容易麻痹人,似乎不是违纪违法,不是典型的行贿受贿,是“友情”和“人情味”掩盖下的腐败问题。作为一把手要时刻提醒自己“灰色收入”是糖衣炮弹,是友情掩盖下的庸俗的,功利性的交往手段,因此要坚持抵制其诱惑。

四是对自己八小时以外的生活圈、社交圈中的问题要特别注意。一把手要把八小时之外作为与人交往、多交朋友、广交朋友的好时机,作为了解下情、实情、听真话,体民情的好渠道。但交友一定要慎重。要多交挚友、诤友,决不能去结交一些“酒肉”朋友,甚至追求低级趣味、自甘堕落。在八小时之外要防微杜渐,不能对“吃点、喝点、拿点”掉以轻心,要意识到“吃点、喝点、拿点”是腐败的开端,是违纪违法的开始。在八小时之外要严格要求自己,慎独、慎微,经得起权力、金钱和美色的考验,努力做一个高尚的人、纯粹的人、有益于人民的人。

五是要增强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的意识。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是弥补自我监督不足、加强自我监督意识的一个重要方面。每个领导干部都要养成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的良好习惯,在工作中努力扩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按时参加组织生活,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要虚心接受组织上的、班子内部的和广大群众的批评、建议,做到有则改之,无则加勉。

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的意见心得篇3

加强对驻在部门"一把手"的有效监督

续丙西

【期刊名称】《支部生活(山东)》

【年(卷),期】2011(000)005

【摘要】纪检监察系统实行派驻统管新体制后,纪检监察人员不再受部门管辖,可以更好地对驻在部门“一把手”实行有效监督。泰安市派驻纪检一组的做法是:

【总页数】1页(P.43-43)

【关键词】“一把手”;有效监督;纪检监察系统;监察人员;泰安市

【作者】续丙西

【作者单位】不详

【正文语种】英文

【中图分类】D6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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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的意见心得篇4

浅谈‘一把手’自我监督的多重性

明俊雄

【期刊名称】《重庆国土房产》

【年(卷),期】2004(000)006

【摘要】作为一名区级部门“一把手”,我在深入学习新颁布的党内监督条例和纪律处罚条例过程中得到一个深刻的启示:一个党员领导干部要认真践行“三个代表”,秉承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成为百姓称颂的公仆,廉洁自律十分重要。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必须正确认识和把握正职身份的多重性,强化自我监督。只有这样,才能做到慎初、慎

【总页数】4页(14-17)

【关键词】廉洁自律;自我监督;党内监督条例;党员领导干部;公仆;一把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入学;践行“三个代表”;区级

【作者】明俊雄

【作者单位】北碚区房产管理局局长

【正文语种】英文

【中图分类】F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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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的意见心得篇5

浅谈如何实现对“一把手”的有效监督

“一把手”,即是人们通常所说的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一个领导班子的核心,对一个单位各项政策、措施的制定和实施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所以“一把手”个人素质的高低,权力运作的好坏,不仅关系到其本人的前途与形象,而且直接关系到单位的兴衰成败。如果对“一把手”监督不力或监督机制上存在漏洞,就很容易滋生腐败,于己断送了自己的前程,甚至生命,于国、于民则造成巨大甚至无法弥补的经济损失。因此,搞好对“一把手”的监督是一项利国利民大事。据有关部门统计,目前在领导干部违纪违法的案件中,涉及党政“一把手”的案件约占总数的三分之一甚至更高。2010年到2011年上半年,广东省检察机关立案侦察的1852起涉及职务犯罪的案件中,约有50%的案件涉及到企事单位的负责人,有些市甚至占到了70%。可见对“一把手”的监督已经到了必须加强,不加强不行的地步。

2004年,中共中央就颁布了《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条例》规定了党内监督的重点对象是党的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首次把对领导干部的监督,特别是对“一把手”的监督确定监督的重点,这为我们实现对“一把手”的有效监督提供了可靠的制度保证。那么如何才能做到有效监督呢?

一、培养领导干部接受监督和群众进行监督的意识,是做到有效监督前提

“一把手”的特点就是在本单位或部门,他是绝对权威,级别最高,排在首位。民间有一句话叫:老大难、老大难,老大过问就不难,这句话足以证明“一把手”的影响力。正是因为这种“一把手”相对的绝对权威,造成了监督的无力。在官场上,由于一些人心中根深蒂固的官本位思想作祟,一旦当上“一把手”,就大权独揽。前不久,在某一地方报纸刊登了这样一条消息:某公司加强管理,向管理要效益,实行财务报销一支笔,全部由公司经理签字……其实这样的报道以前是十分常见的,表面上看是该单位管理严格,实则是实行“一把手”独权制。有句话叫,“绝对权力必然导致绝对腐败”,虽然说的过于绝对,但“一把手”的这种绝对权威,严重制约了有效监督的实现,是反腐工作中的一大顽疾。那些大搞财务一支笔,用人一言堂,大权一把抓的“一把手”,难保不出问题。电视连续剧《绝对权力》主人公齐全盛就是一个鲜活的例子。笔者认为齐全盛是党员领导干部中的佼佼者,能够做到严格要求自己,保持高风亮节的党员形象。然而在他以绝对的权力实现他宏伟理想抱负的时候,不知不觉间也造就了白可树、赵芬芳等一批腐败分子,女儿和妻子被白可树等腐败分子拉下水,给国家造成了巨额损失,给党和政府造成了极坏的影响。可见防治腐败光靠自觉是不够的,必须加强监督。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而言,一定要克服监督使权威受损的想法,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努力培养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正确认识和对待组织和群众的监督,把自己置于组织和群众监督得着,易于监督的位置,这既是对自己负责,对家人负责,也是对党和人民负责。

在监督体系中,作为监督主体的每一名党员、群众明哲保身的态度,也是监督权力得不到有效行使的主要症结之一。世人流传的“监督上级官位难保,监督同级关系难搞,监督下级选票减少”的消极言论,就是这一态度的鲜明写照。在我们查办信访举报过程中,有相当一部分举报是相关人员因内部矛盾,出于报复心理进行举报的,而并非是出于公心和正义。这也说明,我们的部分党员和群众在监督问题上处于麻木状态,抱着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态度。正是这种态度的存在使各项监督制度和机制难以得到切实的落实。因此,存在“一人腐败在一定范围内尽人皆知,却相安无事”的现象也就见怪不怪了。要想从根本上解决这个问题,不是一朝一夕的事。首先,要有良好的监督制度。如,建立先进的权力监督运行机制,把领导干部廉政情况与单位职员利益挂钩;建立奖励举报人员管理规定,对有功人员进行重奖等方式鼓励和引导群众进行监督。其次,要对群众进行卓有成效的教育,这是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要通过教育,使党员、群众树立起公心和正义感,改变现存的不正确的观念。观念决定一切,只有思想观念发生根本的变化,才能从根本上解决不愿监督,不敢监督,不肯监督的问题。

二、搞好权力运行机制是改革,以权制权,是做到有效监督关键

有人说,一整套好的监督制度对实现有效监督十分必要。这是肯定的,但笔者认为监督必须以权力、权威为后盾,必须以合理的权力配置为基础,否则再好的制度都是一纸空文。我们从来就不缺乏监督制度,上到中央下到具体单位部门都制订了很多相关的管理制度,然而腐败现象并没有因为制度的健全而大幅下降,这是为什么呢?原因就是这些制度得不到有效的执行。如原沈阳“慕、马”大案带出来的,沈阳市物价局局长王秀珍腐败案就是一个很有说服力的例子。沈阳市物价局共制定各种规章制度49项计150多条,分别以《加强机关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和《沈阳市物价局管理制度》汇编成册,并人手一份。然而,这些制度只能约束副局长以下的机关干部,惟独约束不了原“一把手”王秀珍,用物价局机关干部的话说,“各项规章制度对王秀珍仅是一纸空文”而已。正是手中权力的无限制扩张,随意侵占和挪用公款,最终成为“阶下囚”。所以要想把监督工作搞好,首先要适当分权,实行三权分立以权制权,这是十分必要和重要的,是做到有效监督关键。合理设置权力加强对权力的监督,对“一把手”等领导干部,是一种特有的保护和关爱。在世界上无数事实已经证明以权制权是预防和防止腐败问题的最有效途径。目前,各级党政机关已经开始尝试对三权分立进行试点改革。前不久,媒体先后刊出几条新闻:一是四川省雅安市雨城区首倡党内“三权分立”,实行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三权分离;二是湖北省罗田县取消中共县委党委会,设立由党代代大会民主直选的全委会,作为党代会闭会期间的常设机构,领导全县的日常工作,重大事项由全委会民主表决。这两条消息可以说是另人振奋的,是党内三权分立的具体实践。我们有理由相信这一改革能够得到“一把手”的真心赞成和拥护,因为“一把手”都是本地区本部门中最优秀的同志,深知手中的权力是党给的,是为公而不是为私的。无私者自然无失落感可言,有私者也会因除私而百通。

其次是要理顺监督部门所处的位置,这是监督部门能否真正发挥作用的前提条件。《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首次把纪检监察部门作为党内监督的专门机构确定下来,这是监督体制的一大进步,但是纪检部门双重领导的机制被继承下来,给监督权威埋下了隐患。中国人民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张丽曼指出,党内监督在反腐败斗争取得明显进展的同时,仍然存在一些问题,突出表现为:监督机制不顺畅,纪委权力来源于、依附于同级党委,很难履行对同级党委及其领导成员的监督制约,同级监督难以取得明显效果;监督重点不明确,多为对下级监督,没有形成以领导干部为重点的监督机制。

事实上,正是这种监督机制的不顺畅,造成了“上级监督不够,同级监督不了,下级监督不着”的现象的存在,表面上看有制度、有监督,实则大大小小的“一把手”大多游离在监督之外。胡长清、成克杰等高官之所以从人民的公仆走上人民的法庭,成为人们唾弃腐败分子,没有有效的监督是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在河北省程维高案件中,河北省纪委的有关人员不是也说,程维高的问题,我们也有察觉,但向谁汇报,向省委?等于是没事找事;向中纪委,而自己又在省委的领导下。是的这种情况下,对于任何一个人来讲都会有顾虑的。当原本行使监督职能的纪检、组织人事部门的领导是由那些被监督者提拔任用的时候,当不听话就被调走、监督者很快清一色地与“一把手”绝对一致的时候,权力监督只能是空中楼阁。可喜的是,目前中纪委已经开始解决这个问题了,对派驻机构实行中纪委直管,这是监督体制的又一次大的进步。相信在不远的将来,这一问题会得到根本地解决。

三、明确监督的主要内容和好的监督形式,是做到有效监督保证

增强对“一把手”权力监督的针对性,明确监督的内容是监督有效实施的重点。作为一个地区、部门、单位的“一把手”工作很多,事务繁忙,如果在监督过程中,眉毛胡子一把抓,就会造成监督权力的滥用,轻者影响该地区、部门、单位的工作效率,重者打击了“一把手”的工作积极性,给党和国家造成不必要的损失,不仅不能有效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而且使监督背上误事无用的罪名。要解决这一问题就要明确监督的重点内容是什么,把握住监督的重点,这样才能事半功倍。笔者认为对“一把手”的监督要从以下四个方面加大监督力度。

一是加大对用人权力的监督,要从源头上把好选人用人关。用人不当常常会给党和国家造成巨大的损失。如李真,口碑和能力都不出众的他快速升迁为正厅级高官后,就又快速地沦落为一名人民的罪人。王怀忠从阜阳市的基层干部一路升到副省长,平均每两年就加官晋级一次。对王怀忠的骄奢淫逸、腐化堕落,群众早有反映。当地还有句民谣:“只要反腐不放松,迟早抓住王怀忠!”然而,王怀忠就是在群众的质疑声中一路高升。结果不仅害了他本人,更重要的给党和国家造成了巨大的损失,严重损害了党的形象。因此在用人上一定要加强监督,监督选人用人是否走民主渠道,是否引入公开、民主、竞争的机制,防止公示制度走过场。同时,尝试建立“一把手”监督负责制度,即“一把手”不直接参与选人用人的过程,但对所用人选进行监督考核,建立起用人上的上对下的监督,避免用人上的腐败现象。并制定一套切实可行的选人用人失察失误责任追究办法,强化对“一把手”选人用人权力的责任追究,杜绝领导干部“带病上岗”。

二是规范审批程序和职责权限。对工程项目、物资采购等工作能够进入市场的一律进入市场,运行市场对资源的配置作用,实行公开招标,对招标过程进行重点监督,防止暗箱操作,减少行政干涉,缩小“一把手”权力的谋私空间。

三是扩大对领导干部的监督范围,把领导干部及其主要亲属的生活圈、社交圈都纳入监督的视野。相当一部分领导干部下水的主要原因是交友不慎,家人亲友利用其权力的影响,大肆谋取私利,最后使领导干部深陷泥潭而无法自拔,最后落得了个可悲的下场。加大对领导干部和其主要亲属“两个圈”的监督,有助于保护干部,减少腐败滋生的土壤。

四是加大对热衷于直接插手具体事务的领导干部的监督。这部分干部有的是由于性子急,工作不讲程序。余下的就很有可能是在搞权钱交易、权权交易、权色交易活动。这两种情况都有必要纠正,其一打乱了正常的工作秩序,不利于规范管理,给存有一己私心的人开辟了道路。其二是以权谋私的主要途径之一。

好的监督形式是有效监督的条件。监督形式是各项监督制度得以实施的载体,没有一个良好的监督形式,就好比有鞍无马,再好的鞍也只是摆设,也没有丝毫实际用处。那么形式是好的形式呢?这个问题由于各地区、各部门的情况不一样,所以不能一概而论,但有一条是根本,那就是“公开”。如,通过政务公开、厂务公开等形式,将一些含金量高、供需矛盾突出、社会关注的事项公布于众,减少“一把手”的自由裁量权,增强对“一把手”权力监督的社会性;对重大投资项目实行公示制度,公示要包括实质内容,如决策论证情况、招投标情况、工程审议情况、经费支付情况等等;建立承诺制、听证制、公告制;实施干部考察公示制等,都可以促进有效监督的实现。同时,上级党政部门不能仅注重考核“一把手”的政绩,更要考核“一把手”是否自觉接受民主监督和廉洁自律,制定并实施“一把手”年度经济审查制度。这样上述的各项制度才能真正落实,各种信息才能真正公开。

对“一把手”的有效监督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道难题,可喜是《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的颁布实施,给我们提供了一个实施有效监督的新途径。无论怎样,作为领导干部、作为“一把手”,有义务每年进行一次公开的述职述廉;有义务向有关组织报告重大事项;个人推荐领导干部的有义务写出书面推荐材料……,这些都可以促进监督工作的全面深入。同时,我们还要充分看到我党治理腐败问题的决心,随着对《党内监督条例》、《三重一大制度》和领导干部经济审计制度的认真执行,可以确信在不久的将来,对“一把手”的监督问题一定会得到根本的解决。

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的意见心得篇6

如何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的新形势下,对领导干部的监督,特别是对一把手的监督仍然是一个薄弱环节, 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纪委的要求,探索进一步加强对党政领导干部特别是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 近年来,我们在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工作中,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我们的作法是:

一、加强教育培训,增强一把手自我监督意识

增强一把手的自我监督意识,是做好对一把手监督工作的关键。一方面加强对一把手的正面教育。使党政一把手增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自觉性,牢固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意识,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一是开展“双读双写”教育活动,即读廉政文章、廉政警句,写读后感、廉政笔记的教育形式,定期向县处级领导干部送一期有关廉政自律方面的参阅资料,要求每位县处级领导干部撰写廉政笔记和读后感,县纪委不定期对县处级领导干部读写情况进行督查,确保取得实效。二是深化学习“两个条例”。自3月下旬开始,集中一个月的时间,在全县处级党员干部中开展了重温“两个条例”活动,通过学习和对照剖析,进一步增强县处级领导干部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和正确行使党内监督权利的意识。三是引导领导干部撰写理论文章,努力提高自身素质,加强党性修养。县委副书记、县纪委书记高志军带头撰写,理论文章3篇,其中《贯彻落实条例,完善权力监督》一文被收录全省廉政反腐优秀论文专集。

另一方面,利用反面典型进行警示教育。经常性地组织一把手开展警示教育活动,通过以胡长清、成克杰、田韩案等重大案件和查处的一些典型案件为反面教材,通过深刻剖析他们的犯罪过程,使一把手以此为鉴,警钟长鸣,在思想上始终绷紧自我监督这根弦,真正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通过教育培训,使一把手养成自觉接受组织和干部群众监督的良好习惯,不断扩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按规定参加组织生活,虚心接受组织上、班子内部和广大群众的批评和建议,做到有则改之,无则加勉。

 二、创新形式,实行党政“一把手”廉政报告制度。

我们认真执行《县(处)级单位“一把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汇报制度》。汇报每季度进行一次,截止目前,已召开一把手汇报会四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办公室将每次汇报情况综合后存入廉政档案,作为上级考核评定的重要依据。 

按照市纪委关于党政主要负责人进行专题廉政报告的要求,由县纪委主要领导向谈话对象(局级)提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个人廉洁从政的要求,转告干部群众对其廉洁自律情况和所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的反映,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一把手”廉政谈话一般每年安排一次,必要时随时进行。
   三、健全制度,实现对一把手监督的制度化、规范化。

加强规章制度建设,是加强对一把手监督的根本所在。我们从建立和完善制度入手,以制管人,以制律人,保证对一把手监督工作的规范有序。一是建立一把手交流轮岗制。在保持干部队伍相对稳定的前提下,对在一个地方或一个岗位任职时间过长的一把手进行交流轮岗。这样既可以打破关系网,避免形成地方利益、集团利益,又可以净化可能滋长腐败的土壤。二是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制度。按照先审计后上岗的要求,紧紧围绕反映一把手实绩的主要方面,重点审计一把手在原工作单位各项经济指标的完成情况、经济项目经营管理情况、个人经济收支情况以及遵守财经纪律情况。同时,改进和完善干部考察、年度考核等制度,不定期地对一把手进行考察和审计,增强监督工作的主动性和预见性。三是建立健全党政一把手施政行为公开制度。权力运行过程公开化是一切监督的基础,为此必须建立一把手政务公开制度,杜绝权力暗箱操作。要根据一把手的工作职责,制订出可操作性强的政务公开制度,在严守党和国家机密的前提下,对一把手的职责、权限以及决策内容、形式、程序等事项,在适当范围内进行公开,接受干部群众的监督,切实纠正某些一把手在执行规章制度上搞特殊化和“制人不制已”的行为。 

首先,出台《关于加强对党政一把的监督办法(试行)》。监督的内容主要包括执行“四大纪律和八项要求”情况、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情况、选人用人情况、重大事项决策情况、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作风建设情况等相关方面。监督实施方式上,主要有任前廉政谈话、函询、谈话、立案查处、述职述廉、经济责任审计、个人重大事项和廉政情况报告、列席常委会、党委(组)会等方式。

二是党政“一把手”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制度。在每年的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后,市级党政领导分别召开由所属责任对象参加的廉政工作专题会议,由市委、市政府领导与所属责任单位(直接分管的市直部门和联系乡镇、街道)党政“一把手”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部署、落实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对所属责任单位党政“一把手”的廉洁自律提出明确要求。

三是党政“一把手”汇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度。每年根据实际情况,安排部分乡镇、街道和市直部门“一把手”向市纪委全委会汇报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和个人廉洁自律情况,并接受评议。 

    四、党政“一把手”不直接审批财务制度。

党政“一把手”不再行使本单位财务的直接审批权,由副职领导分管财务,财务单据实行“一单联签”制,即日常经费开支由经办人、证明人签字,分管财务领导签批把关;业务专项经费开支由经办人、证明人、分管业务领导签字,分管财务领导签批把关。“一把手”对总体财务开支情况进行审核监督,并签批分管财务副职的报销开支。超过一定数额的财务开支由领导班子集体决定。实行分管领导签字、行政“一把手”审批、党委书记定期检查审核的方法,加强对了财务审批工作的监督。

    五、工程建设项目立项听证会制度。工程项目在正式立项前,必须对立项理由、资金估算、工程周期和工程建设管理等方面内容进行专项听证。规定范围内的各类工程项目必须统一进入县招投标中心,进行公开招投标。严禁规避招投标或擅自肢解工程总量及变相违规操作。资金额度较小,按规定可不进入统一招投标程序的工程项目,也必须经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招投标和承发包方案,并报市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审核。严禁党政“一把手”违规插手、干预工程项目招投标和承发包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