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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们:
为持续深化工程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治理,推动工作落地落实,X月X日,市发改委联合公安、自然资源和规划、住建、交通、水利、农业农村等八部门印发了《关于深化工程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治理工作的通知》,对该项工作进行了系统安排。刚才,X同志对前期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通报,总体来看,工作成效明显,但也仍然存在不少问题,提出的工作建议我都赞同,请大家认真抓好落实。下面,我再强调三点意见。
一、端正思想认识,确保系统治理紧起来
自2018年首次开展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以来,今年已经是第四个年头连续开展这项工作,关于重要意义,以前讲过很多,我就不再赘述。但需要强调的是,一项工作开展的时间越长,大家就会越来越放松,不放在心上,深化系统治理,当前首先要解决思想松懈的问题,重点要克服“两种情绪”:一要克服厌战情绪。2018年,X到X调研,指出X招投标领域问题突出,要求开展专项整治,2019年持续跟进,2020年开始在全省范围内推开系统治理,今年要求进一步深化。大家应当反思,为何一项治理工作反复开展?一方面说明这个领域的确问题多、情况复杂;
另一方面说明治理成效远没有达到省委省政府、省纪委的要求,这一点从省纪委监委仍然对X招投标领域问题持续紧盯督办可以得到佐证。所以,大家必须要有清醒的认识。二要克服畏难情绪。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领域问题由来已久、错综复杂,治理难度较大是客观事实。大家开展工作都会有先易后难的惯性思维,通过前几年的整治,违法违规行为易发多发的势头虽得到了有效遏制,但客观来看,一些突出问题还未从根本上解决,主体责任不落实、清理排查走过场、案件查处散浮拖、问题处理宽松软等问题客观存在。今年,省、市两级纪委监委机关均将“深化工程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治理”作为重点行业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治理的重要内容,并分别在省纪委全会、市纪委全会上做了安排部署,市委何平书记也做出了重要批示。所以大家一定要看到省委、市委的坚定决心,深刻认识当前的严峻形势,坚决杜绝松劲歇脚、敷衍过关等错误心态,正真在思想上紧起来,把系统治理工作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要通过深化系统治理,进一步扛实“两个责任”,优化营商环境,巩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助力建设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示范市。
二、坚持问题导向,确保系统治理实起来
深化系统治理项目清理排查是基础,对问题项目的清理排查不设定时间范围,从工作通知文件印发之日起向前追溯,并贯穿整个治理过程。各项目审批部门要对审批(备案、核准)的政府性投资项目招标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清理;
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对本行业实施的政府性投资项目招投标领域问题进行全面排查,并将问题整改贯穿治理工作全过程,正真达到以治理促规范、以治理促提升的目的。
(一)聚焦过程管控,深化系统治理。一要加强投标人管理。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投标人投标文件内容真实性核查,借助大数据分析、电子招标评标系统自动筛查功能,严防借牌挂靠投标、围标串标、骗取中标等违法违规行为。二要加强代理机构监管。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开展招标代理机构规范管理专项行动,对全市范围内招标代理机构、从业人员进行全面摸排,从严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要推动上线运行招标代理机构信用记录系统,加大信用评价结果运用力度。三要加强评标专家管理。由市发改委牵头,按照修订的《X省评标专家和综合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严格落实评标专家负面行为积分制管理机制。四要加强中标人履约监管。行业主管部门要深入项目现场,对中标人合同履约、管理人员到岗履职、工程变更等情况进行实地检查,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实现招标投标和标后监管信息互联互通共享,严防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聚焦问题处置,深化系统治理。一要多渠道收集问题线索。要依托各类媒介资源,深入开展系统治理宣传动员,提高知晓度和关注度,引导市场主体共同参与。要进一步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持续面向社会公开征集问题线索,将信访举报作为问题线索的重要来源。二要严查严办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对发现的问题,该移交纪委监委、司法机关的要及时移交。对于在系统治理过程中发现的招标人规避招标、投标人围标串标、评标专家徇私舞弊、代理机构弄虚作假以及领导干部和主管部门插手干预招投标活动等违法违规行为一律严查严办,决不允许缩杆走尺、搞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同时要依法办理上级部门移送的问题线索。三要扎实开展“回头看”。一方面,各地各部门要对2020年系统治理开展以来的问题项目清理排查情况、整改落实情况、行政处罚情况、线索移送情况、追责问责情况、制度执行情况开展“回头看”。同时,要按照市纪委监委工作要求,扎实开展“四查四看”工作,对标职责看责任是否压实,对标措施看推进是否扎实,对标成效看工作是否真实,对标问题看整改是否务实,并于5月底前将“回头看”和“四查四看”自查报告报市发改委汇总后报市纪委监委。
(三)聚焦优化营商环境,深化系统治理。一是各行政主管部门要落实招投标领域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加大对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消除招投标过程中各类不合理限制和壁垒,保障市场主体公平参与市场竞争。二是全面推行招投标全流程电子化和异地远程评标。目前,全市只有住建、交通、水利三个部门上线了招标文件电子模板,可以实施异地远程评标,未能实现招投标全流程电子化的行业主管部门要在10月底前完成电子招标标准文件制定并上线运行。今后,在受理项目交易申请时,要将符合条件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和异地远程评标作为强制性要求。三是加强对招标投标各类市场主体的信用管理,根据信用情况,对市场主体采取差异性监管措施,在本行业电子招标文件模板中,对投标人信用信息设置公平合理的激励或限制措施,营造诚实信用的招投标市场氛围。
(四)聚焦制度建设,深化系统治理。一是由市发改委牵头,按照省级主管部门安排部署,组织开展现有招投标制度规则清理,做出保留、修订、废止等处理,11月底前在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和市级行政监督部门网站专栏公布目录及全文(或者网址链接)。要严格执行招投标制度规则审核把关机制,新出台的制度规则要征求本级招投标指导协调工作部门和上一级主管部门意见,并实行总量控制、增减挂钩。二是由市发改委牵头,在6月底前,梳理制定全市统一的招投标监管信息公开机制,对公开的范围、载体、时限等做出具体明确。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在6月底前制定并公开本部门(单位)招标投标监管服务办事指南,做到条件清楚、要件清楚、流程清楚,办理结果可预期,提升各类市场主体获取信息的便捷度。三是大力推行中标候选人评定分离机制,对符合条件的项目,鼓励招标人通过评定分离机制确定中标候选人,进一步减少招投标活动中的人为因素干扰。
三、全面推动落实,确保系统治理严起来
(一)强化组织领导,压紧压实责任。市发改委要履行招投标指导和协调职责,牵头做好系统治理的统筹、督导工作。各区县人民政府、经开区管委会要严格落实辖区负责制,切实加强对本辖区深化系统治理工作的领导;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农业农村等部门要坚持“管行业必须管招投标”,全面负责本行业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治理工作。各责任单位一把手要担起“第一责任”,对深化系统治理工作亲自部署、亲自推动、亲自把关,要按照“专起来抓、一抓到底”的要求,及时组建工作专班,细化工作举措,明确时间表、路线图、责任人,确保系统治理工作开展有序、成效明显。
(二)强化跟踪问效,狠抓工作落实。各地各部门要及时对系统治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梳理总结,每月25日前将本月工作情况,连同问题项目整改台账和信访举报处理台账报市发改委。
市发改委要加强工作研判,根据阶段性工作需要,联合纪委监委机关开展督导检查,对投诉举报和问题项目较多的县区和行业进行重点解剖;
对零问题、零案件、零移送的行业和部门进行重点督导;
对经常发生违法违规行为的市场主体进行重点监管。要同步建立系统治理联席会议机制,每个季度召开联席会议,汇总工作进展、会商重大问题、研究部署下步工作。
(三)强化责任追究,务求治理实效。一方面,市发改委要对工作不力、监管不严的部门强化督促检查、限期推动整改;
对不担当、不履责、搞形式、走过场、推诿扯皮、弄虚作假、包庇纵容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报送纪委监委机关进行追责问责,情节严重的,作为典型案例公开曝光。另一方面,要严格执行市委市政府关于“从2019年8月1日起,凡是新出现政府性投资项目违反招投标管理规定的,项目业主单位主要负责人一律先免职,再依法依规进行问责处理”的决定,查处一批典型案件,形成强烈的震慑效果。
同志们,深化系统治理意义重大、影响深远。当前,我市正处于全力建设“三市两地一枢纽”的重要时期,迫切需要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环境和“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各地各部门要切实履好职、担好责,扎实深入开展系统治理工作,为“十四五”开好局提供坚强的市场环境保障,助力X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