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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城乡规划局创建广东省文明城市工作阶段性总结

时间:2024-01-06 16:22:02|浏览次数:|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任务,进一步推进我局创建省文明城市工作,根据《鹤山市推进创建广东省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市工作实施方案》、《鹤山市创建广东省文明城市责任分解表》等文件的要求,我局认真组织学习,对照各项目标任务,切实加强领导,扎实开展工作,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齐抓共管同创建

(一)认真组织学习,广泛宣传发动。组织局机关及下属各单位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鹤山市推进创建广东省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市工作实施方案》,深刻领会创建省文明城市的重大意义,明确创建工作任务及工作要求。主要领导亲自批阅创文工作文件,作出安排部署。局对创建活动进行广泛宣传活动,召开动员会,号召全体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到省文明城市创建,确保全面完成创建任务。广泛宣传创文重要性,使广大干部职工对创建省文明城市工作知晓率和支持率达到100%。

(二)狠抓宣传发动,营造浓厚氛围。自我市创建省文明城市工作开展以来,我局积极做好各类创建宣传工作,造浓创建氛围。一是认真制定宣传方案。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创建省文明城市的部署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并下发了《鹤山市城乡规划局2015年创文宣传工作方案》,要求利用板报和橱窗等宣传工具对创建省级文明城市进行宣传发动;二是窗口行业宣传。规范窗口部门的文明用语,合理设置窗口行业公益广告。大力优化窗口部门行业服务环境,促进窗口部门行业作风建设;三是开展网络宣传。利用单位网页,及时发布创建文明城市工作信息和创建工作动态,大力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公民道德行为规范、文明礼仪、志愿服务等相关知识,积极刊发和定期更新公益广告、宣传游标,营造网络宣传的浓厚氛围,充分利用微博、微信等新技术手段加强宣传;四是开展声讯宣传。充分运用彩铃平台,采用温馨提示的方式,把单位固定办公电话彩铃订制为创文理念、标语口号、“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日常文明行为常识等信息,使电话彩铃成为创建省文明城市宣传的快捷通道和有效手段。

(三)高度重视,强化目标管理责任制。我局把省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纳入本局重要议事日程,与行政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并作为日常工作常抓不懈。定期分析研究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解决创建工作存在的问题和难题,年内多次召开专题会议,专门研究省文明城市相关创建工作,确保创建工作顺利开展。

二、扎实推进,创建活动有效开展

(一)积极开展各类主题活动

1.文体活动宣传。积极参加“走进社区——鹤山创文惠民文化活动年”、“365随手拍”等创文宣传活动,利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深入宣传文明城市创建工作。

2.创文主题活动。根据《鹤山市推进创建广东省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市工作实施方案》和《2015年创文实施项目任务分解表》,围绕中央文明办布置的重点工作,鼓励全体干部职工从自身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自觉参与“文明洁净、文明交通、文明餐桌、文明旅游、网络文明”为主要内容的“五大文明行动”,重点开展以道德讲堂建设、身边好人评选推荐等为内容的专项教育活动。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文明实践活动,引导群众修身律己、遵德守礼、崇德向善、见贤思齐。

(二)开展专题辅导,转变干部作风

以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为契机,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的开展,实事求是地查摆单位和个人党性党风党纪的突出问题,做到专题学习、群众评议与改进工作、解决问题相结合,使教育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通过组织观看《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红包”之祸―乐昌市“红包”礼金腐败案警示录》、《蜕变的人生―深圳市原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蒋尊玉腐败蜕变纪实》等反映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正面示范电教片及反面典型警示片,教育全体党员干部注重品行,增强拒腐防变意识,牢筑思想道德防线。

(三)积极开展道德讲堂活动

为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进一步弘扬道德文化、传播道德理念,促进干部职工道德素质全面提升,我局开展了以“崇德尚廉,严以修身”为主题的道德讲堂活动,共设“自我反省、唱歌曲、学模范、诵经典、发善心、敬道德、送吉祥”等七个环节。此次“道德讲堂”活动,号召全体干部职工自觉践行“三严三实”,切实从“严”上要求自己,强化职业道德教育,不断提升道德素养,引导全体干部职工积极投身道德建设实践活动中,为实现和谐鹤山,创建广东省文明城市提供有力的思想保障。

(四)强化党员干部公益服务行动

为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带动全局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创建广东省文明城市活动,进一步推进创建文明城市工作,按照鹤山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我局积极参加参加市残联举办的“暖心慢步”义卖活动、参加了“文明交通劝导员”活动、协助南景湾社区举办走进社区鹤山市“创文惠民”活动,开展了城乡规划法律法规知识宣传咨询服务日活动等活动。踊跃参与党内互助金、一元爱心日和“广东扶贫济困日”捐助活动,全局及下属单位党员干部积极响应,分别捐款4300、4790元和8800元。通过开展政策法规宣讲服务、爱心捐助、扶贫助困等形式,在服务社会、服务群众的实际行动中彰显共产党员的先进性,以实际行动为优化城市环境,打造整洁优美、文明和谐的城市形象作出积极的贡献。

三、狠抓落实,创建任务初见成效

(一)《鹤山市推进创建广东省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市工作实施方案》中的任务实施完成情况

1.完成新环路跨涌段新建工程和东升路升级改造,完成中山路延伸段(新环路至沙坪河大堤)征地工作。(牵头单位:市城市综合管理局)

东升路(新业路-新环路)升级改造已完成规划报建手续。中山路延伸段(新环路至沙坪河大堤)已完成规划报建手续。新环路跨涌段新建工程因土地权属问题和该路段排污问题尚未解决,需暂缓办理规划报建手续。

2.加快农贸市场升级改造。通过以奖代补、设立财政补贴资金等形式,推动城区新华、沙坪市场的升级改造。对新鹤市场、永安市场、新华市场周边环境进行综合整治,规范农贸市场管理,改善城区环境。(牵头单位:市科工商务局)

新鹤市场、永安市场的升级改造已完成规划报建手续,并已升级改造完毕。沙坪市场升级改造已完成规划报建手续,现处于升级改造工程中。

我局自2015年6月23日开始对新华市场周边的乱搭乱建等违章建设进行摸底排查,并建立台帐提交给责任牵头单位。从6月下旬开始,我局会同市城管局多次对市场周边的违章商户进行创文宣传,劝导其配合整治工作。6月27日开始,会同市城管局向违章商户发出《限期拆除通知书》,限期三日内将违章搭建的雨篷等建构筑物自行拆除,对逾期不拆除的违法建构筑物进行强制清拆。共发出《限期拆除通知书》148份。

8月24日至8月31日,我局再次会同市城管局对新华市场周边的违法建设进行进一步核查,确认未自行拆除违法建设的单位和个人并制定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9月7日至11日,我局向有关牵头单位报送了参加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工作的人员名单。9月15至17日对新华市场进行整治,9月18日对永安市场进行整治,9月23日对新鹤市场进行整治。共对184间商铺进行整治强拆铁棚1502㎡,破拆台阶293㎡,遮阳棚159㎡,商户自拆的8间,100㎡。基本完成城区三大农贸市场的整治。

3.抓好综合性科技活动场所或科普场馆规划建设。(牵头单位:市城乡规划局)

备注中说明,由于市委市政府在2015年未有此项建设计划,因此该项目暂缓实施。

4.完善公共建筑及新建住宅的无障碍设施。(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我局将继续加强规划报建中无障碍设施的配置要求,积极配合市住建局做好各类公共服务设施及新建住宅区的无障碍设施的规划服务和建设指导工作。

5.全面开展门面招牌及户外广告专项整治,严格审批新报建招牌广告,清理残旧、过期广告。(牵头单位:市城市综合管理局)

门面招牌管理的职能部门为市城管局。户外广告目前原则上已暂停审批。

6.对中山路、新业路两条主要街道两侧沿街店面招牌及户外广告进行统一整治改造。(牵头单位:市城市综合管理局)

我局将积极协助市城管局做好店面招牌及户外广告的整治改造工作。

7.集中整治城区主要街道两旁的违章搭建物及遮雨篷。(牵头单位:市城乡规划局、市城市综合管理局)

我局已于2015年1月8日向市人民政府提交《关于开展鹤山市城区主要道路两旁乱搭乱建现象专项整治行动的经费报告》,申请专项资金约51万元,资金问题尚未落实。现因此项目与市城管委牵头开展的城区三大出入口环境专项整治行动、由市科工商务局牵头开展的城区农贸市场综合整治专项行动以及由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开展的普通干线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整治行动等行动的目的一致,我局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各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

(1)城区三大出入口环境专项整治行动

我局于5月至6月中旬,集中力量对江沙公路(文明路文边村—雅瑶中学路段)、江肇公路(人民西路毛巾厂—龙口桥)、g325国道(人民南路华山泉—桃源铁路桥)等城区三大出入口的卫生环境、违章设置广告、占道经营、乱搭建、乱堆放、乱倾倒垃圾等问题进行清理拆除。

5月4日起,我局工作人员每天坚持参与联合整治行动。至6月18日为止,城区三大出入口整治范围全长达19.6公里,期间共发出整改通知书920份,共拆除违法建筑物、构筑物、广告牌892处(其中业主自行清拆125处,执法部门强拆767处),面积达11676㎡。为进一步美化城区环境,巩固前期整治成果,经各部门商议,决定延长整治路段,将人民东路、莺朗街、龙口墟、鹤山大道、桃源墟、桃源高速桥底至桃源镇府、雅瑶中学至雅瑶镇府一带纳入到此次整治范围,并将加强对已整治区域的重点巡查以防违章建筑“死灰复燃”。

(2)城区农贸市场综合整治专项行动

(本资料第5页第三(一)2点已提及,此处不重复。)

(3)普通干线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整治行动

根据《关于印发鹤山市普通干线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鹤府办﹝2015﹞39号),由市交通运输局牵头,联合多部门全面清理我市普通干线公路路域各类违法违章建筑物、构筑物和不按规定设置的各类广告牌、摆摊点等,切实消除“脏、乱、差、堵”等现象,创建“畅、安、舒、美”的交通环境,我局共派员10名分两组每天参与综合整治行动。从8月12日至9月28日,国道完成整治工作共138宗,分别是沙坪62宗,桃源12宗,鹤城35宗,址山29宗;省道完成整治工作共232宗,分别是共和83宗,鹤城56宗,古劳31宗,雅瑶(江沙公路)62宗。

(4)城区主要街道两旁的违章搭建物及遮雨篷专项整治行动

同时,我局也开始对城区主要街道两旁的违章搭建物及遮雨篷进行排查摸底,6月1日起,我局会同牵头单位市城管委,对雁前路、鹤山大道、人民东路和文华路的违章搭建核发整改通知书。截止目前为止,共发出整改通知书305份,其中鹤山大道210份,文华路27份,人民东路68份(雁前路暂未核发整改通知书)。

2015年8月11日-12日,我局会同牵头单位市城管委对创文示范路段道路两边的违章搭建物及遮雨篷进行摸底排查,并核发整改通知书共105宗,其中新湖路3宗,新城路8路,中山路36宗,东升路13宗,人民路45宗。

因工作安排,以上两个项目暂未开展强制拆除行动。

(二)根据《广东省文明城市测评体系(2013年版)》内容,在《鹤山市创建广东省文明城市责任分解表》中的其他任务实施完成情况

1.体育设施问题,要求“每个街道拥有晨晚练体育活动点5个以上,人均体育场地面积>1.08平方米,公共体育场地设施状况良好”。

根据2014年数据统计,我市沙坪街道办拥有晨晚练体育活动点12个(>5个),人均公共体育场地面积2.15平方米(>1.08平方米)。

市城市综合管理局现正报建北湖公园•体育中心及周边环境改造工程,积极推动其改造升级,改造完毕后将进一步提高我市城区体育场地面积。

2.公交站点布局问题,要求“公交站点分布合理,方便乘客换乘”。

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工作安排,今年公交站场建设的任务是落实新天地、中东西、北湖广场首末站的站场用地规划选址,落实鹤山公园公交首末站、十里方圆首末站的规划建设。

截至9月底,我局已与市交通运输局、市国土资源局等相关部门共同完成鹤山公园、雁山西门、十里方圆等3个公交首末站的规划选址,初步拟定镇南工业城、新天地、中东西、北湖广场、沙坪中学等5个首末站以及火车站、谷埠(西江)新城、城轨站等3个枢纽站的公交站场规划用地,下一步将协助相关部门办理有关站场的规划审批工作。

四、做好成果总结,推进创建工作

为认真做好我局创文工作,巩固创文成果,确保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健康有序发展,自我局开展创文工作以来,我局实行信息报送制度,坚持每月至少报送一期创文简报和定期报送创文动态,报送的信息主要包括我局创文重点工作的进展情况、主要任务落实情况、主要工作经验做法、开展的特色工作(活动)、取得的成效等。截止到今年9月,我局共报送创文简报19篇,创文动态10则。

五、下一阶段工作计划

1.城区环境综合整治方面

为进一步整治城区环境,巩固前期整治成果,下一步我局将积极配合牵头单位开展对城区主要街道两旁的违章搭建物及遮雨篷等进行集中整治,将整治工作往城区中心逐步推进。

2.创文宣传工作方面

我局将继续加大我局创文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微博、微信等新技术手段加强宣传,积极营造创文宣传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