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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全县“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时间:2024-01-06 16:44:02|浏览次数:|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中央、省驻开企业,县级重点企业:

为做好全县2019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9年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通知》(安委办〔2019〕10号)、《四川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9年全省“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川安办〔2019〕31号)和《达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9年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达市安办〔2019〕44号)文件要求,6月份在全县开展以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安全为重点、以“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为主题的“安全生产月”活动。结合开江实际,现将开展2019年全县“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省委十一届三次、四次全会和市委四届六次、七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重大决策部署,在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围绕“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主题,围绕安全生产风险管控机制落实,聚焦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增强全民安全意识、提升公众安全素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突出重点行业问题整改等内容,深入宣传整治隐患、防控风险等安全生产重点工作,持续开展声势与实效并重的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全民安全意识,提升公众安全素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狠抓问题整改,促进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加快建设幸福美丽开江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及舆论氛围,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活动主题

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

三、活动时间

6月1日至6月30日。

四、活动内容

全县“安全生产月”活动与全国、全省、全市同步,于2019年6月在各乡镇、县安委会成员单位、重点企业同时开展。今年全县“安全生产月”活动,要把集中开展“十大活动”和“三项专题行”结合起来,把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与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大排查大整治和专项执法行动结合起来,切实形成合力,营造安全氛围。

(一)十大活动

1.开展“6.14”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市安委会与我县联合在橄榄广场举行“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各地、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县安办的统一部署,提早谋划,积极参与,现场接受群众的咨询。要结合工作实际,面向社会公众和从业人员宣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职业健康、安全知识等内容。(牵头单位:县安办,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安委会成员单位)

2.开展安全生产警示教育活动。6月1日至6月30日,在县电视台、邮政大楼和中天小广场led显示屏滚动播放安全生产警

示教育宣传片。6月中旬召开煤矿打非治违警示教育会。(牵头单位:县安办,责任单位:县邮政局、县司法局)

3.开展流动舞台进基层、送安全知识下乡文艺演出活动。与县文体旅游局合作,结合脱贫攻坚工作,开展流动舞台进基层、送安全知识下乡文艺演出。(牵头单位:县安办,责任单位:县文体旅游局、县应急管理局)

4.开展应急安全知识应知应会测试活动。通过县委中心组(扩大)会议、县乡两级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对乡镇及机关干部职工开展应急安全知识应知应会测试;通过执法检查,以会代训的形式对全县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消防安全、特种设备、城镇燃气行业等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一线员工开展应急安全知识应知应会测试。提高干部职工应急和安全自防自救能力。(牵头单位:县安办,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应急管理局、县安委会成员相关单位)

5.开展流动宣传教育活动。租赁2台led宣传车,深入全县20个乡镇开展安全生产流动宣传教育活动。(牵头单位:县安办,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应急管理局)

6.开展身边隐患随手拍活动。动员组织企业职工、社会公众积极查找身边的安全隐患和不安全行为,拍照后及时上报县安办,经筛选后推荐到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官方网站或微信公共平台上发布。(牵头单位:县安办,责任单位:中央、省驻开企业,县级重点企业,县应急管理局)

7.开展安全生产文化“七进”活动。推进安全生产文化宣传教育“进企业、进学校、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公共场所”,建立健全企业安全文化,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安全生产,为全县安全生产工作奠定良好的舆论基础。(牵头单位:县安办,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安委会成员单位)

8.开展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活动。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坚持贴近实战、注重实效的原则,结合自身实际,深入开展专项、综合应急预案演练以及跨地区、多部门、多层级参与的联合应急演练,提高科学施救和事故应急救援能力。各类企业特别是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等重点行业领域相关企业,要认真排查梳理自身重大安全风险,广泛开展现场处置方案和重点岗位应急处置演练活动,特别是车间班组一线员工操作式、实战化的初期应急处置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牵头单位:县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责任单位:各重点企业)

9.开展问题整改“回头看”活动。跟踪报道整改和落实情况,宣传整改行动迅速、措施有力、效果明显的经验做法,曝光整改问题粗枝大叶、敷衍了事、蜻蜓点水的地区和企业,推动地方政府和危险化学品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结合安全执法和危险化学品专家指导服务等工作,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法规知识普及、咨询服务、隐患排查等宣传报道和非法违法行为、违规违章作业等曝光活动。(牵头单位:县安办,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安委会成员单位)

10.开展“安全生产大讲堂”活动。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同志要亲自主讲,深入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精神,开展安全生产教育。煤矿、非煤矿山、危化品、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电力、燃气等企业主要负责人要面向全体职工讲一堂“安全生产公开课”,大力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知识技能,深入一线班组面对面交流安全生产心得体会。邀请专家学者开展专题讲座和安全诊断,精准指导企业管控风险、排除隐患,不断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组织“安全生产志愿服务宣讲团”深入企事业单位、校园、机关、社区、农村、家庭和公共场所巡回宣讲,普及安全知识,传授安全技能,努力扩大和不断夯实安全生产的群众基础。(牵头单位:县安办,责任单位:县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各重点企业)

(二)三项专题行

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组织行业性、区域性、主题性新闻采访专题活动。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组织由执法人员、行业专家和媒体记者组成的采访组,深入重点行业领域的企业,开展实地采访和宣传报道活动,曝光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总结推广经验做法。不断加强安全生产舆论引导和监督,在全社会营造关注安全生产、重视安全生产、参与安全生产的良好舆论氛围

1.明查暗访专题行。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的部署要求,在前期明查暗访的基础上,针对发现的问题隐患进行“回头看”,邀请专家和记者跟踪报道整改落实情况,及时宣传好的经验做法,曝光存在问题和隐患,推动各地和危险化学品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2.危化品安全专题行。邀请媒体记者深入普安工业园区和重点企业一线,围绕安全责任、安全管理、安全培训、应急救援等内容进行采访报道,推动安全管理措施落实到位。

3.典型宣传专题行。深入发掘、宣传一批奋战在全县应急管理战线上有代表性、有影响力的最美人物、先进典型,充分展示良好的职业形象和精神风貌,努力凝聚安全发展的正能量,进一步激发广大安全监管工作者和安全管理人员的责任感、使命感和荣誉感。

五、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县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月”活动,切实加强领导,健全工作机制,确保经费到位、责任到人。要在积极开展全县性活动的基础上,结合各自实际创新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具有当地特色、老百姓喜闻乐见的宣教活动,确保“安全生产月”活动更加贴近基层、贴近企业一线、贴近职工群众,确保上下联动、氛围浓厚、成效显著。

(二)用好宣传平台。各乡镇、县级各部门要充分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的优势,扬长避短,注重实效,创新推出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传播内容。要充分利用楼宇显示终端、公交、户外显示屏等媒体平台播放应急和安全生产知识、公益广告片、警示教育片,形成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的宣传格局,不断扩大“安全生产月”活动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三)强化督导考核。各乡镇、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认真策划活动方案,及时报送“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活动进展、创新亮点、活动总结等,县安委会办公室将对各地、各部门开展活动及信息报送情况进行督导、抽查,并将此作为评先评优的重要考核内容。

各乡镇、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落实专人在6月期间每周五17时前报送重要活动信息(电子文档)和活动照片。各乡镇、县安委会成员单位于6月10日前报送“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纸质文件和电子版),于6月30日前报送“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纸质文件和电子版),特色活动视频资料一并报送。活动视频分辨率不低于1280像素×720像素,格式为mp4、mpg2、avi、mts;照片分辨率不低于1920像素×1080像素,格式为jpg、png、psd。上述材料报送情况将作为评选全县“安全生产月”活动先进单位的重要依据。

附件:1.全县“安全生产月”活动联络员推荐表

2.2019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情况统计表

开江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