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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调研汇报

时间:2024-01-10 11:44:03|浏览次数:|

安全生产关系着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讲话精神,针对集团安全生产工作现状,近阶段对集团租赁网点进行了多次调研,这些网点业态包括:餐饮、菜场、宾旅馆、园区等;其中调研的网点数量55家,调研人数73人。现就将调研中我认为的主要应做到的和存在的问题做如下汇报:

一、租赁网点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部分承租户安全生产意识淡薄

根据“管经营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网点签定租赁合同步签定网点安全协议,该网点的安全责任同时转移到承租方身上,即“谁使用谁负责”、“谁经营谁负责”。这时,承租户是安全管理,隐患治理整改的主体,及时排查治理隐患有效防范事故,是承租户的职责。现实中有的承租户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视不够、安全投入不足、对长期存在的安全隐患和危险源没有排查治理,没有登记建档,没有监测监控,没有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救援预案演练更是无从谈起;部分承租户急功近利、片面追求经济效益,在有限的时间内拼设备、榨残值,而不愿对设备进行全面的维修和养护,不愿在安全保障上作必要的投入,甚至达到了要钱不要命的程度。有的企业无视法律法规,不顾安全生产条件和能力,采用落后淘汰的生产工艺,导致安全生产隐患不断。这种安全生产管理上的意识淡薄是导致承租户在生产经营中发生安全隐患的根本原因。

2、由于部分承租户急功近利,急于投入生产经营,相当部分的承租户员工没有经过必要的岗前培训或严格的专业培训,就让其仓促上岗.这部分劳动者流动性较大,安全素质差、安全意识薄弱,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不按安全规程操作,有的甚至根本不懂设备、产品的特征和危害性,仅仅图省事、抢工效、多挣钱,加上部分承租户负责人本身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不熟悉,对安全管理的技术一窍不通,为了企业的利益盲目指挥,对事故隐患视而不见,或者说根本就没意识到是隐患,这就使得安全隐患层出不穷,一线职工往往成了事故的受害者,同时他们又往往是事故的直接责任者。

3、承租网点安全生产管理系统的严重不健全。由于是租赁经营,组建承租体时仓促,片面追求效益,减少了安全投入,有些企业片面强调减员增效.裁减企业的安技人员,甚至撤销了安全管理机构,结果使原本就不健全的安生生产管理系统形同虚设或根本不存在。使潜伏的隐患陷入无人抓、无人管的局面。

二、对于租赁企业所引起的一系列安全生产管理上的同题,必须采取行之有效的对策、措施,要从制度上进行规范,消除事故隐患。

1、加强合同建设。在租赁合同上明确承租户负有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同步签定安全生产协议,承租方对承租网点的房屋、设备、水电设施等资产的使用负有安全生产责任,必须用明确的法规条文加以规定。比如,根据法律规定,当网点内的设备经过一段时间使用后,承租方有义务对设备进行维保,且必须是有维保资质的企业来进行。否则,出租方有权收回其所出租的资产而不负法律责任。这些条款的明确,使安全生产责任的主体以及对隐患事故的责任得到明确的界定,避免互踢皮球现象的出现。同时,安全协议中应明确规定:承租户要有安全机构或专兼职管理人员,对特种设备、压力容器、室外悬挂物、店招店牌或危险较大的设备要定期检测;安全设施,消防器材要及时配置到位。这些条款能确保在订立协议时,树立一个强有力的安生生产意识;确保在发生隐患或事故后,有法可依,严肃追究。形成一级抓一级,自上而下,平行交错的责任网络体系,以确保安全管理体系的健全。

2、加强用工制度的管理。完善各种上岗手续。承租方要对上岗人员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同时,对一些特种行业的上岗人员.必须进行专业知识培训和安全操作培训,做到持证上岗,对于承租户负责人,在没有取得安全生产资格证时,不能进行生产经营;这几个环节,要实行严格的考核,规范程序.确保良好的整体安全意识。

3、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各类人员的安技素质和安全意识。租赁企业应主动通过多形式、多途径向广大职工宣传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使安全深入人心。出租方针对承租户负责人应定期开展安全生产培训,可邀请安全专家进行授课。一方面,呼吁全社会增强安全意识,实施安全生产;另一方面,给那些不按章操作,无视安全管理条例的人敲响警钟。

4、加强安全生产监管的力度。

(1)出租方要切实加强对租赁企业安全工作的管理、督查、监控工作,强化功能措施,在企业内外形成一个安全生产的强大声势和人人重视、人人参与监督检查的氛围。对那些无证上岗,未经验收就投产、作业,环境恶劣、事故隐患严重的企业,要坚决予以限期整改、停产整顿直至关闭。要对租赁企业建立专门的台帐和完善的资料库(一户一档)。特别是对一些重点对象,随时进行监控。对检查中所发现的隐患,必须一一记录、能当场整改的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限期整改,记录要有承租户签字,必要的可对隐患部位进行拍照、摄影。出租方对隐患的整改要进行不定期突击复检。对整改一拖再拖的租赁企业,发出停产停业整顿通知。同时,着力抓“灵、勤、严”。灵,即信息反渍及时准确,一有信息立即采取措施,灵活机动;勤,即对重点企业定期不定期检查;严,即检查力度大,整改措施强,事故处理严肃。

(2)加强网点装修的监管。强调“事前、事中、事后”过程,事前-承租户装修前需提出申报,申报内容包含:开工证照、图纸、预算、工期,装修单位资质、监理单位等,经出租方审核同意后方可开工。事中-即在装修中,出租方加强装修过程的监管,经常检查工程安全。事后-出租方对装修完毕的网点进行安全检查,符合国家规定的,符合安全要求的方可开业。

(3)第三方专业人员安全检查。显性隐患一目了然,隐性隐患难以马上发现,引入第三方参与安全生产检查,为日常安全检查提供有益补充,提升专项检查的专业性。

由出租方购买服务的模式开展第三方监管,引入具有资质的第三方专业安全监管力量进行隐患排查。可以聘请专业人员常驻或不定期对网点进行安全生产全面体检及风险评估,专家以打造“诊断、分析、设计、治理”隐患排查治理体系为基础,帮助承租方找准安全隐患,落实整改措施。由于第三方检查更客观公正,专业性更强,企业更信服,可达到市场服务专业性与监管部门强制性相结合,较好地保障检查效果。也可对特种设备、危化品运输、储存装置等应由专业的检测单位、机构进行安全检测,类似的设备、装置应该由专业机构检测后出具报告,并在相应的部门、机构备案。

(4)续约前检查。针对即将续约的网点进行安全检查,可以有效的加强承租户的安全意识,解决一些长期得不到根治的安全隐患。

安全生产与经济效益的关系就是“1”和“0”的关系,没有前面的“1”,后面有再多的“0”也是白搭。租赁企业只有建立起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相融合的安全生产管理机制,才能在安全的前提下实现追求经济效益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