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们:
根据目前我区黄标车淘汰工作总体进展情况,决定召开此次推进会。主要是总结前阶段工作,分析当前形势,对黄标车淘汰工作再进行一次强调部署、加压推进,确保如期完成淘汰任务。
一、肯定成绩,坚定信心
自黄标车淘汰工作全面铺开以来,2个多月时间,全区上下齐心协力,攻坚克难,取得了初步成效。截至10月底,我区已淘汰黄标车及老旧车751辆,按照市下达的年底前淘汰1400辆的目标任务,目前我区完成率为53.6%,略高于全市48.3%的完成率。
可以说,能在较短的时间内取得这样的成绩,实属不易。各镇(街道)及相关部门做了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凝聚着大家的艰辛付出和心血汗水,给予充分的肯定。同时,也希望大家能够再接再厉,紧扣时间结点,锁定目标,坚定信心,真抓实干,务必圆满完成市定的年度淘汰任务,打赢这场黄标车淘汰工作攻坚战。
二、认清形势,统一认识
(一)要切实认清形势。第一,宏观形势依然严峻复杂。目前虽然我区53.6%的任务完成率略高于全市平均水平,但与省、市政府的要求仍有较大差距。刚才通报中也已提到,根据10月16日省政府召开的黄标车淘汰工作专题会议精神,明确要求各县区政府在10月底完成年度任务的60%,11月底完成85%,年底完成100%,对11月底黄标车淘汰完成量不到85%的地区将进行集体约谈。对照上述要求,我区截至10月底53.6%的任务完成率并未达到省政府既定的60%的要求,与之仍有一定的差距。而到11月底,我区若要达到85%的完成量,至少得再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439辆,而距离年底前淘汰1400辆黄标车的目标任务,仍有将近一半的差距。现在距离11月底只剩下20多天的时间,距离年底还不到2个月的时间,黄标车淘汰工作可以说是任务艰巨、时间紧迫、压力巨大,每一个节点都是一场硬仗。第二,行政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黄标车淘汰工作进展缓慢,未能起到带头、示范作用。在8月29日的第一次领导小组工作会议上,我曾要求有淘汰任务的行政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要坚持先公后私、政府带头的原则,认真落实市、区关于淘汰黄标车的要求,无条件、不折不扣地抓紧落实,该淘汰的,必须要主动淘汰、全部淘汰,为全区黄标车淘汰整治工作起好步、开好局。9月24日、10月20日领导小组办公室也分别对相关工作进行了部署。但从目前推进情况来看,总体进度缓慢。经核实,今年我区行政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共要淘汰黄标车79辆,其中行政事业单位22辆,市里要求10月底淘汰;国有企业57辆,市里要求11月底淘汰。截至10月底,行政事业单位22辆黄标车仅淘汰10辆,国有企业57辆黄标车仅淘汰14辆,任务完成率仅为30%,未能很好地发挥带头、示范作用。第三,目前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影响全区工作推进进度。一是各镇(街道)与车主的面对面对接工作还未全部完成,存在部分黄标车主对黄标车淘汰工作理解不够深入,持观望态度,存侥幸心理。刚才我仔细看了一下各镇(街道)今年分解的任务数,个别镇(街道)的任务确实很重,压力也非常大,特别是沈家门街道和东港街道,2个街道总共占了年度任务的60%多,比重很大。可以说,你们2个街道的推进情况将会直接影响全区工作进度,是我区能否如期完成市里下达的年度任务的关键。上阶段,你们已经做了大量的工作,也取得了一定成效,希望在距年底不到2个月的时间里,能再接再厉,努力克服任务重、时间紧等困难,加压加力、加快推进辖区内黄标车淘汰工作,为全区黄标车淘汰工作“加码”。二是各镇(街道)在调查核实过程中,发现部分车辆为灭失车、僵尸车,初步统计有268辆,数量较大,需要进一步确认。此外,该些车辆情况较为复杂,在政策处理上也存在一定难度。如果这些车辆不排摸清楚、问题不解决好,也将影响我区下步黄标车淘汰工作的进展。
(二)要进一步提高认识。黄标车淘汰工作是改善空气质量、防治雾霾的一项重要举措。机动车排放是影响空气质量的主要污染源之一。而作为“排污大户”的黄标车,其污染排放量已占到机动车排放总量的70%左右。一辆普通黄标车的污染物排放量,大致相当于25辆国四标准车的排放量,已成为影响空气质量的重要污染源。为此,我区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就治理淘汰黄标车工作进行部署推动,并把此项工作列为今年我区“四大”专项整治行动之一,区里也是多次对此项工作作出重点部署和安排。
黄标车淘汰工作更是一项极其严肃的政治任务。今年全国淘汰600万辆黄标车和老旧车,是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的郑重承诺,也是大气污染防治十条的明确要求,从中央到地方都极为重视。大家一定要有充分的认识,不要存在任何侥幸心理。
三、突出重点,狠抓落实
(一)行政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黄标车按要求时间节点全部“清零”。上阶段,区黄标车淘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已经召集各有关单位开了会,又通过函件形式正式下达了工作目标和时间要求,原则上行政机关事业单位黄标车应在今年10月底前完成淘汰,国有企业黄标车应在今年11月底前完成淘汰。会后希望各相关单位迅速行动起来,认真研究部署,提出工作措施,要求行政事业单位在11月15日前完成淘汰任务,国有企业在11月25日前黄标车全部“清零”。
(二)加速老旧车淘汰,进一步深挖潜力。交警部门要开展深入细致的摸排,尽快摸清辖区内老旧汽车的底数,及时把有关情况和强制注销计划上报区黄标车淘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重点要摸清三个底数:一是已达到强制报废标准的车辆底数;二是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三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车辆底数。对这两种情况的车辆要立即实施专项整治,先行淘汰、注销。三是辖区内“灭失车”、“僵尸车”的底数。交警和镇(街道)要分头组织工作人员逐一上门,面对面做车主工作,确认是否为“灭失车”或“僵尸车”,以及“僵尸车”的位置等信息,并要求立即办理相关手续。同时要加强政策研究、处理力度,依法对相关车辆进行注销登记,确保这部分车辆在11月25日前完成注销任务。
(三)严格限行,加大执法力度。虽然我区本岛片、六横等地部分区域已推行黄标车限行措施,但此前执法检查力度不大,且电子抓拍系统还未建全完善,致使限行区域黄标车仍在跑。交警部门要尽快完善电子抓拍系统建设,并依法对“闯禁”黄标车实施扣分和罚款的处罚,使黄标车无法“闯禁”,形成威慑力,彻底断了黄标车驾驶人员侥幸“闯禁”的念头。同时,要进一步加大日常查处力度,交警、交通和环保部门要联合开展黄标车“闯禁”道路专项执法检查,要求一周一次,重点要加强黄标车路检路查执法和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车辆上路行驶及未进行注销的执法力度,也要对车辆闯“禁区”、未贴环保标志等情况进行检查,力争做到发现一辆,查扣一辆,处理一辆,倒逼黄标车提前淘汰。此外,要邀请电视台协同参加道路执法现场报道,以典型的个案来宣传黄标车限行政策。
(四)强化宣传引导,营造浓厚氛围。黄标车淘汰工作要被车主了解、熟悉,再到心动、行动,宣传和引导很重要。从稍前我区开展的“一打三整治”、人力三轮车整治等专项行动的经验来看,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做好宣传教育走访、疏导化解工作,就能起到“一石击起千重浪”的效果。为此,各相关部门一定要把宣传引导工作放在突出位置。一方面,要充分借助电视台、电台、报纸、手机短信等市民比较熟悉的媒体平台以及各镇街道、村、社区宣传平台,多形式开展立体式宣传活动,广泛宣传黄标车高污染、高排放的危害性和黄标车限行区域、违法处罚、淘汰补助等相关政策,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争取广大市民的配合、理解和支持。另一方面,要深入细致做好政策解释工作。相关部门要组织工作人员逐一对所有未提前淘汰黄标车的车主面对面做工作,耐心宣传相关政策,让每一位黄标车车主都能及时了解政策内容,与车主一同算算经济账、社会账、民生账,分析尽快淘汰黄标车的益处和空气污染对城市生活和市民健康带来的危害,赢得车主的支持和理解,增强淘汰车辆的自觉性。
(五)形成合力,重抓落实。各职责单位要按照《普陀区黄标车淘汰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工作目标,倒排时间表,制定路线图,切实落实好各项措施,合力推动我区黄标车和老旧车淘汰工作。环保局作为牵头部门,要加强协调督导,切实做好上情下达和下情上达,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各镇街道要继续做好本辖区黄标车的车辆淘汰核实、治理宣传、对接联系、督促淘汰等工作,对整治淘汰任务进行包干。交警、公安、财政、经科、交通运输等其他职责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和任务要求,各司其责,具体落实好黄标车淘汰整治相关工作要求。
(六)加强督导,严格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区督考办要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定期督查通报,并将工作完成情况纳入区委区政府重点工作、生态区建设等各项年度考核中。同时对工作不力、履职缺位、未能按期完成目标任务的相关部门,区里将对一把手进行约谈。
同志们,淘汰1400辆黄标车是省、市政府下达给我区的重要工作任务,这是必须确保完成的硬任务、硬指标。目前已到了冲刺的关键节点,各有关部门一定要站在政治和全区的高度,充分认识治理淘汰黄标车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决策部署,全力推进黄标车淘汰工作,确保按时完成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