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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2022年工作要点

时间:2024-01-18 14:44:02|浏览次数:|

2021年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市、市委、市人社局决策部署,立足新发展阶段,构建新发展格局,完善“1+n”人社工作格局,突出稳就业保就业工作主线,统筹推进社会保障、人事人才、劳动关系、行风建设等各项工作,促进“十四五”人社事业发展良好开局。

一、加强党的建设和队伍建设,提供坚强政治保证

1.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巩固党建标准化建设成果,着力强化思想理论武装,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强化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着力维护意识形态领域安全。健全完善机关党建各项制度机制,推进机关党的各项建设实现高质量发展。2.强化党风廉政建设,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加强作风建设,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加强纪律建设,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及时梳理廉政风险点,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深入开展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学习教育,开展庆祝建党100周年系列主题活动。

二、强化就业优先政策,促进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

3.全面落实援企稳岗政策。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稳就业工作的意见,认真落实企业稳岗、吸纳就业、重点群体就业、就业困难人员托底帮扶等政策,着力做好重点企业用工服务,稳定就业总量,改善就业结构,提升就业质量,确保全市就业局势总体稳定。扎实推进“稳就业”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实施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降费率、以工代训等政策,延续实施阶段性失业保险扩大保障范围政策。

4.保障重点群体就业。支持更多高校毕业生来巢就业创业,离校前精心组织政策服务进校园,离校后多渠道开展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建档立卡家庭高校毕业生精准就业帮扶,动态管理已经被帮扶对象,确保服务落地。落实新的就业见习补贴政策和标准,进一步扩大见习岗位质量。明确大学生创业中心入驻流程,做好入驻大学生创业服务工作,兑现创业政策;积极与团委、工商联、妇联沟通,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举办2021年市大学生创业大赛。实施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支持农民工等群体人员返乡就近就地就业创业。跟踪帮扶退补渔民提高就业质量。

5.深入推进公共就业服务。持续开展“四进一促”稳就业活动,按照人社部“10+n”和省“2+n”专项活动要求,常态化开展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联合招聘高校毕业生专场、民营企业招聘周、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行动、金秋招聘月、退役士兵专场招聘等专项活动,适应各类待就业群体的多层次就业需求。深入开展就业政策就业服务“舒心领、畅通办”专项行动,进一步抓好各项惠企服务。

6.继续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大规模开展各类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灵活运用线上、线下双模式多渠道全方位组织实施易返贫人口稳就业技能培训、企业新录用人员岗前技能培训等培训项目。确定年度创业培训规模,有序开展培训,规范职业技能等级评价、职业技能鉴定程序,按时按质完成计划任务。

7.稳定推进城镇居民增收。印发城镇居民增收年度工作要点,调整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名单,督查各乡镇街道落实情况,加强部门间政策衔接,跟踪关注城镇居民收入增长趋势,及时进行评估分析,协调推进,确保完成预期目标任务。

三、继续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提升待遇保障能力

8.持续扩大社会保险覆盖范围。推进全民参保计划,持续扩大社保覆盖面,以中小微企业从业人员、新业态就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为重点推进扩面工作;在宣传、服务和督查方面下功夫,争取提前完成城乡居保民生工程任务;加快推进小微民营企业、就业扶贫车间参加工伤保险,落实各项社会保险参保补贴政策;全面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继续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登记;落实被征地农民参加养老保险政策;做好工伤认定工作,落实工伤保险长期待遇享受人员待遇调整工作。

9.加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建设。抓好基层社会保障服务平台建设,进一步与税务、银行协调配合,确保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工作顺利开展,加快建立统一规范的经办规程。推进金融社保卡在人社系统内部应用,逐步实现人社业务全领域“一卡通”。推动电子社保卡的应用,持续推进社保服务“一网通办”。

10.完善待遇调整和基金监督管理机制。根据国家统一部署,及时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贯彻落实城乡居保“两个机制”实施意见。开展社保基金专项检查,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的管理和风险防控,确保基金安全。

四、加强人事人才工作,激发人才创新创业活力

11.规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严格按照政策规定开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在公开招聘中合理确定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比例,推动措施落到实处。根据执法类事业单位改革实际,依照相关单位成立、撤销、合并以及人员编制数变动情况,适时做好其岗位设置调整和人员重新聘任工作。认真落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奖励、回避等制度规定。

12.强化人才队伍建设。开展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工作;持续做好我市现有四个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在站博士后的科研经费、生活补贴的申报以及其他跟踪服务工作;组织开展各类人才项目申报,积极与符合条件的企业、单位及个人共同完成国务院、省市政府特殊津贴、省战略性新兴产业技术领军人才、市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庐州英才等人才项目的申报材料准备、推荐工作,为我市相关企业和人才争取国家、省市更多更好的政策支持。

13.完善事业单位工资制度。落实中小学教师待遇保障工作;持续规范津贴补贴,确保津贴补贴发放依法合规。开展2021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做好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薪级工资晋升和岗位工资调整工作。严格落实事业单位到龄退休审批工作,及时调整巢南林场、企业分流划转人员、企业职教幼教人员、计生服务所等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组织开展机关和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术等级自主评价工作常态化后工资待遇兑现工作。做好事业单位定期奖励和表彰奖励项目工作。

14.加强人事考试工作。适应改革发展需要,坚持安全公正科学的原则,强化人事考试基础建设、服务能力建设,加强考试风险防控,稳慎实施人事考试工作,为科学精准选人用人提供更加优质人事考试服务。

五、积极防范化解风险,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15.坚持依法行政,打造法治人社。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和“双公示”要求,强化日常监管和执法检查,认真落实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加大行政执法案卷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力度;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职业责任、职业道德、职业纪律和廉政勤政教育,依法行政,端正行政执法队伍行业风气;加强执法人员业务学习,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的水平;加强执法管理,要求执法工作人员持证上岗,确保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的合法性,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持续推进法制宣传教育。

16.全力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大力宣传贯彻实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配合有关行业主管单位全面落实工程建设领域工资支付保障制度,重点是落实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制度、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制度;做好国务院、省及市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工作;协同相关行业主管单位组织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行动;加强监察执法力度,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做好日常及各类特别是国务院欠薪平台交办案件的处理;严厉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行为,加大行政处罚力度。

17.推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加强劳动关系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防范化解劳动关系重大风险,持续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巩固完善人社牵头、行业主抓、多方协同的欠薪治理工作格局。健全激励惩戒机制,进一步构建守法诚信体系,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日常巡查执法,整治突出违法行为,劳动保障监察投诉案件结案率、拖欠农民工工资投诉案件结案率96%、98%。

18.加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优化仲裁办案程序,提高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工作效率和质量,做细做实调解工作;提高办案质效,特别是要注重法定时效内结案率;案件当期结案率要达到92%以上、调解成功率60%以上,对一些带有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及时提示风险、加强管理,堵塞漏洞,预防发生集体劳动争议案件;加强争议源头治理和多元调处。

六、巩固人社扶贫成果,推进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19.稳定就业扶贫工作力度。拓展扶贫车间吸纳、产业项目拉动、产业带动等就业渠道,规范岗位管理。对参加城乡居保的低保、特困、致贫返贫人员继续实施政府代缴社保政策,全面梳理人社领域各项帮扶政策措施,健全常态化帮扶机制。健全统筹城乡的就业政策和服务体系,推动公共就业服务向乡村延伸。

七、深化系统行风建设,加快数字人社发展步伐

20.加强信息化建设,不断提升人社服务水平。继续推进“互联网+人社”服务工作,完成信息机房2021年升级改造任务,做好“职工社保省集中信息系统”上线实施工作,认真做好局网站和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工作,加大“人社”微信公众号使用的宣传力度,做到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同时做好信访答复工作。。

21.着力加强窗口队伍建设。按照“五制度、四公开、三亮明”制度要求,大力推进“综合柜员制”,做到人社公共服务事中事后监管和常态化行风监督检查。常态化开展业务技能练兵比武、明察暗访等活动。大力加强窗口效能建设,杜绝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