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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省、市、县关于做好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疫情防控有关工作要求,毫不放松抓好“两节”期间疫情防控“四早”措施,全面强化常态化防控举措,有效防控冬春季新冠肺炎疫情,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度过欢乐祥和的元旦、春节节日,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各类市场主体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各类市场主体法人是疫情防控第一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把各项疫情防控措施落细落实。从业人员工作期间正确佩戴口罩、手套和着工作服上岗。工作服保持干净整洁,定期清洗,必要时消毒。设置入口测温点,落实登记、测温、消毒、查验健康码等防控措施并记录,实行“绿码”上岗制。若出现发热、干咳、乏力等症状,立即主动报告,停止工作,并及时就医。
二、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检查。
1、食品生产环节:严厉打击无证照食品加工行为,认真排查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小作坊如发现无证单位应立即依法予以取缔并依法查处。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产品质量难以保证的生产企业依法吊销生产许可证。加强对城乡结合部、居民区等重点区域生产企业以及小作坊的监督检查,对伪造生产日期、生产假冒伪劣产品、非法添加等质量安全问题加大查处力度。对饮料、酒类、元宵、调味品、肉制品食用植物油等节日消费量大的重点品种,要加大抽检频次,及时发现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2、食品流通环节:要结合“两节”期间食品安全工作特点和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以进口冷链食品、节令食品为重点品种,以大型商场超市、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单位、农村大集为重点区域,加大食品安全检查力度,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开展“两节”期间食品监督抽检工作。检查生产经营单位是否落实索证索票等相关制度,针对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重点把握“五个不得”,没有海关检验检疫证明的,不得上市销售;没有核酸检测合格报告的,不得上市销售;没有消毒证明的,不得上市销售;没有追溯信息的,不得上市销售;没有落地核酸检验的,不得上市销售。严格落实进口冷链食品提前24小时报备制度。冷链食品相关行业从业人员实施每周一次核酸检测,不能提供7日内核酸检测合格证明的不得上岗。强化对进口冷链食品分区储存、分区销售工作。开展“两节”期间食品监督抽检工作,确保“两节”期间食品安全。
3、开展特殊食品监督检查。督促特殊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制度,严格落实各项制度,规范生产经营行为。检查特殊食品经营单位是否存在超范围经营、是否设立专柜、是否标注警示用语等,做到指导与查处并重。
4、开展餐饮环节监督检查。督促餐饮服务经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疫情防控期间做好防控常态化工作,规范餐饮服务单位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提升餐饮业质量安全水平。重点检查食品原料、半成品及成品是否符合相应的食品安全要求,索证索票等相关合格证件是否齐全,用于储存食品及原料的冷藏设备和餐饮具洗刷消毒设备运行是否正常,餐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能否保证用前洗净、消毒,保持清洁,大型餐饮经营单位是否按照留样要求对加工后的食品进行留样保存等。重点检查餐饮服务经营单位的同时要求基层监管所加大对第三方外卖平台的检查力度,督促第三方平台切实落实入网经营者资质审查等义务,督促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进一步规范经营行为,提升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水平,确保“两节”食品安全。
三、开展烟花爆竹经销单位检查。检查经营者是否取得营业执照,是否擅自变更经营地址,是否在其取得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许可证允许的经营范围内经营;检查经营者是否有销售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包装标志不全、国家明令淘汰并停止销售的烟花爆竹等行为,是否有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等违法行为;督促经营者建立完备的购入流向台账,确保质量问题可溯源。
四、开展野生动物非法交易检查。全面检查辖区内集贸市场、乡镇集市、大型餐饮店、农家乐,重点检查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等经营场所是否存在销售、收购国家保护陆生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违法行为,严厉查处市场销售、收购国家保护陆生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违法违规行为;同时督促市场开办者、经营单位落实责任,严防、禁止国家保护野生动物进入市场、餐饮单位销售,加强“两法一决定”宣传,引导经营单位合法经营,自觉增强生态保护和公共安全卫生意识。
五、开展2020年度年报公示工作。结合“双节”专项检查,加强宣传培训,营造年报氛围。把传统媒体和新媒体手段相结合,最大限度把年报要求告知每一户企业,做到户户有联系,应知尽知。通过督促市场主体年报,培养年报的主体责任意识,提升市场主体年报的主动性。通过走访,为个体工商户发放纸质年报表,引导个体工商户自主年报公示。对递交纸质年报的个体工商户,基层所要及时完成录入公示工作。
六、开展特种设备安全整治
(一)按照季节特种设备使用率特点以供热燃气行业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移动式压力容器、电梯、气瓶充装等领域为重点,主要检查以下方面:1、现场作业人员是否具有有效证件(尤其是操作锅炉g1、g2的人员是否持证,锅炉作业人员证是否与现场操作的工人一致)。2、是否有使用登记证,是否在检验有效期。3、是否有安全附件及安全保护装置标志。4、是否有运行、检修和日常巡检记录。5、是否有水(介)质化验记录和定期水质化验报告。6、是否有有效的维保合同,维保资质及人员资质是否满足要求是否有维保记录,并经安全管理人员签字确认,维保周期是否符合规定。7、是否按规定进行年度检查(查看该台设备的年度检查报告)。8、充装单位是否是否超范围充装;是否有充装活动记录;抽查是否对自有产权气瓶办理使用登记;抽查已充气气瓶上标志、漆色是否符合规定;抽查是否充装超期未检、超过使用年限以及使用过的非重复充装气瓶。
(二)从一月份开始基层所要制定两个清单表格1、特种设备问题隐患清单2、特种设备问题整改清单,表格中要有企业名称、检查时间、检查人员、出现的问题隐患、整改销号情况和整改时间等,把每一次检查清单化存档保存,以备年底检查。两节期间市场监管领域特种设备检查总结于2021年2月18日报送特设科。
七、开展价格监督检查
(一)加强防疫用品药品及基本民生商品价格监管。密切关注口罩、消杀用品等防疫用品药品以及防控物资机器设备、原辅材料等市场价格,实现防疫物资全链条监管。加大粮油菜肉蛋奶等基本民生商品价格的监管力度,严厉查处哄抬价格、价格串通、价格欺诈等价格违法行为,配合相关部门做好保供稳价工作。
(二)加强重点领域价格监管。加大对名优白酒、旅游、交通运输、电商平台等和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商品和服务价格的监管力度,严肃查处囤积居奇、哄抬价格、串通涨价等违法行为。加大对出租车运价及经营行为的价格监管,严肃查处不执行政府定价、价格欺诈、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等违法行为。
八、工作要求
(一)强化信息沟通,提高监管效率。
各基层监督所及时通报相关工作情况,保证检查工作健康有序的进行;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督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监管,从而达到降低执法成本、提高执法效率的目的。
(二)加强应急值守。
“元旦、春节”期间工作人员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值班人员要尽职尽责,不得擅离职守;带班领导要切实负起责任,认真、细致地检查值班工作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强化突发事件监控与报告制度,认真落实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各项安全措施,确保应急工作能够有序、有力、有效开展。
(三)加强违法查处。
此次专项检查,各基层监督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要严格依法行政,对违法违规行为严惩不贷,对无证生产经营、产品质量不合格及非法添加行为的必须没收产品及违法所得并从重处罚;产品涉嫌存在安全隐患的必须下架并暂停生产销售;触犯刑律的,必须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九、总结汇报
各基层监督所对专项检查完成情况进行及时梳理和总结,并于2021年2月20日前将活动开展情况总结上报各科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