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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委监委“三个区分开来”三项措施

时间:2024-01-19 11:22:01|浏览次数:|

巴彦县纪委监委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个区分开来”的重要要求,不断完善深化容错免责机制,采取三项措施,为担当者担当,为干事者撑腰鼓劲,为受到诬告的干部澄清。

一是建立机制。巴彦县纪委监委出台《纪检监察机关失实信访举报澄清正名制度(试行)》,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保障党员干部合法权益,激励保护广大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巴彦县健全工作机制,对受到诬告、错告的干部予以澄清正名。适时出台了《关于加强容错免责机制实际运用的通知》。对澄清正名工作的启动程序、具体方式等作出详细规定。重点对被检举控告人在换届选举、选拔任用、评先评优等工作中受到或者可能受到影响的;被检举控告人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受到侵害或者正常工作等受到不良影响的,及时予以澄清。目前,对县人社局局长初洪福、住建局刘洪伟等17名干部的不实举报进行严肃核查后,予以澄清正名。

二是回访疏导。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回访受到诬陷错告的党员干部,通过谈心谈话,做好解释及思想工作;回访被举报人所在单位,及时通报澄清,协助其解除心理负担和后顾之忧;回访受诬告干部家属,为干部正名,消除家属思想顾虑。先后累计开展回访工作20余次。如:对反映县教育局原纪委书记高昊的问题线索中,县纪委监委经过初核了结后,依据相关规定对高昊进行了澄清正名,并向县委组织部门积极反馈信息,为保护干部尽力挽回了名誉上的损失。为激励鞭策担当有为的工作热情,在干部调整中,将高昊同志提拔重用为县教育局副局长。

三是公开澄清。从为干部干事创业创造宽心舒适的工作环境着手,对明显属于主观臆断、乱扣帽子和线索不清、无理取闹的信访举报进行仔细甄别和筛查,灵活采用信访公开答复会、组织生活会和案件通报会等形式,邀请被举报人、被举报人单位、党员群众等参加会议,公开为受到诬陷或反映不实的党员干部“正名”,让干部卸下包袱、轻装上阵。全县先后累计召开信访公开答复会16次。如:为按照时限要求完成农村饮水工程工作任务,县水务局未进行招标而选择约标的方式,圆满完成完成农村饮水工程工作任务,让群众吃上了放心水。对县水务局原局长马佰成违反工作纪律的行为免于追究纪律责任,并责成相关人员进行鼓励加油喝彩,解决了有为者的后顾之忧,激活了广大党员干部工作热情。